2019年假日“小小飞行员”航空科普教育双语营招生啦!
海南低空净空率高、空中能见度远,年可飞行日、可供空中游览观光的时间居全国之首,优越的气候条件和碧海绿岛金沙滩等优质自然资源是海南开展低空旅游的最突出优势。经过几年的发展,海南低空旅游线路、飞行架次、飞行小时等指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空中观光、娱乐飞行的体验值大大增强,已形成旅游新品牌。 据了解,海南现有低空旅游产品已投入商业运营的项目有3个,分别是:美亚航空水上飞机旅游项目、亚龙航空直升机旅游项目、琼州海峡8分钟跨海飞行项目,以娱乐飞行体验、低空观光、低空旅游交通三种产品类型为主。 他山之石 世界通航发达国家的低空旅游发展相当成熟,低空旅游产业随着世界旅游事业的发展呈现出了持续高速发展的态势。综合分析,其主要成功经验如下: (一)产品与景区高度匹配根据每个景区或城市的区位、经济状况、地形地貌、风景形态、文化传统等特点,合理选取水上飞机、运动飞机、滑翔机、热气球等开发低空旅游业务。以美国亚利桑那州科罗拉多大峡谷、澳大利亚东岸的大堡礁等地比较成功的低空旅游项目为例,游客主要是通过直升机完成风光游览。 (二)航线与项目科学设计低空旅游早已成为一项发展成熟的旅游项目,它的范畴不仅仅局限于小型飞机或直升机,包括热气球、滑翔伞、旋翼机、水上飞机等在内的各类低空飞行器都得到了广泛运用。目前,投用的航空飞机及其航务保障、维修、工资等项费用较大,市场准入门槛要求很高。在国际市场上,可用于旅游用途的民用直升机售价为1500万元至2000万元,加上建设地面起降场、购买航材备件、航油保障等费用,新组建直升机旅游公司需要耗资数千万元以上。因此,规划与设计低空旅游项目时,都进行了全面的运营成本分析和客源预测,注重地面产品和空中产品的搭配、长时间游览和短时间体验产品的搭配、静态和动态的结合,依据实地情况从不同维度去合理规划设计产品与开辟观光航线及旅游项目。 (三)培育通用航空文化在通用航空发展成熟的国外,营造航空文化氛围都是从游玩乐趣开始的,低空旅游真正的意义在于培育通用航空市场。目前,随着低空旅游的发展已经催生出一批航空小镇或航空社区。以美国为例,很多人在少年时期就经历模拟飞行体验、参观航空会展与航空博物馆,从小接受航空文化的熏陶,飞行已成为其生活的休闲方式,也就推动了通用航空文化活动的繁荣发展,从而衍生出航空运动、飞行大会、航空展览、飞行培训、航空小镇等航空经济市场基础。 (四)细化行业标准 加强行业自律通用航空特别是低空旅游的安全监管与运行效率、运营成本、行业发展的平衡是世界各国航空界共同关注的关键问题。 低空飞行器的飞行安全风险较高,国外对各种业务类型的低空旅游运营企业均有严格的安全要求(包括航空器适航、年度检查),针对低空旅游运行的热气球、直升机等航空器驾驶员也都有相应的资质能力要求与安全背景核查。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对低空旅游项目监管、轻型运动飞机(LSA)适航认证、AR91部运行的空中旅游项目、从业飞行员资质管理等方面相对EASA和CAAC都较为宽松,主要强调行业和厂家自律。美国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非常注重低空旅游的安全性和专业性,杜绝重大安全隐患,通过细化领域行业标准和加强行业自律来规范。 经验借鉴 >创新政策 激活投资消费市场低空旅游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健全的产业政策,建议海南通过出台引导和支撑产业发展的政策,发布低空旅游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市场准入制度与运营标准,进一步完善通航机场、停靠设施、通航服务设施,出台完善的低空旅游行业法规、行业标准体系与产业扶持政策,在低空飞行器购置、注册领域进行政策改革,大幅降低通航运营企业准入门槛与经营成本,并设立低空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在土地、税收等方面适度优惠,支持低空旅游的行业协会、学术机构与航空俱乐部等社团组织发展,营造通用航空产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健全的法规体系与产业政策支持低空旅游产业规范发展,创新低空旅游产业政策,激活私人飞行消费市场;进一步激活低空飞行的投资市场和消费市场。 >>优化布局 实现产品共建共享根据海南资源禀赋、经济发展、低空旅游基础设施、景区分布、市场规模等情况,做好低空旅游产业规划工作,合理布局低空旅游项目,完善通航基础设施和配套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优化旅游产品体系、相关配套服务和衍生品等,通过将低空旅游与高端旅游、休闲度假、野外探险等业务跨界融合实现不同业务和低空飞行之间的融合发展。适时发展低空旅游飞行器制造、低空旅游、配套酒店和娱乐设施、通用航空维修服务、低空旅游会展服务,逐渐形成低空旅游全产业链。一是区域互动,统筹全省低空旅游资源,在各市县合理布局低空旅游产业链上的相关环节,因地制宜开展低空旅游飞行器制造、维修和保养等服务,在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展低空旅游和其他业务;二是在不同市县,不同旅游景区之间,打破行政管理壁垒,全省一盘棋,实现旅游产品共建共享。 >>打造品牌 开发海南特色产品在打造低空旅游产品时,注重国际国内成功案例研究,同时结合海南资源禀赋和热带旅游特点,开发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低空旅游产品,打造一批低空旅游品牌。开发高端化、个性化的低空旅游主题产品,提升旅游的附加值。一是将低空旅游和海南建设特色小镇结合起来,打造若干具有示范效应的低空旅游特色小镇。二是在海口、三亚等重点城市,开发城市型低空观光旅游产品,建设低空旅游体验基地。三是在琼海、万宁等海岸线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发海岛、海岸线低空观光产品;四是在琼中、保亭、五指山等中部市县,开发热带雨林低空观光旅游产品;五是结合景区特色和地理条件,合理选取水上飞机、运动飞机、滑翔伞、热气球等开发低空旅游产品;六是打造各具特色的航空会展、飞行赛事、文化交流等主题活动,扩大通用航空爱好者和消费者群体,培育海南低空旅游项目品牌。打造海南低空旅游品牌,创新营销模式,吸引国内外的游客和通航爱好者到海南旅游观光。增强产品的多样性、服务的乐趣性,构建模块化、 可定制、 差异化的产品体系。 >>全面监测 及时调整优化提升低空旅游目的地的建设和营销,同样要在发展过程中通过监测与评估进行调整优化提升。建议海南引进专业咨询评估机构,利用旅游客源、消费市场、游客偏好、消费倾向、旅游人流等大数据进行监测,分阶段对法规体系、行政审批与监管、环境和居民影响、运营安全风险、业态结构与市场、产业竞争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服从市场调节功能,聚集低空旅游政府监管部门、项目投资企业、旅游机构和旅游产业专业精英等召开峰会或论坛进行研讨,不断创新改革产业政策、优化产业规划、改善营商环境、产业品牌化、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产业安全系数,不断做强做精海南低空旅游产业,做活做美海南旅游业。
2016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建国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2016年8月,冯正霖在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上指出,要把通航发展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从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让通用航空器飞起来,让通用航空飞行爱好者热起来;要加快形成区别于运输航空的安全规章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加快推进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5月15日,第三届华东通用航空发展论坛在上海举行。会上,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通用航空处对近年来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相关政策做了介绍。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树立行业监管新理念、出台“放管服”新举措、探索政策试点新路径等几个方面。 一、树立行业监管新理念 1、近年来,民航局在监管思路方面突出“分类管理” 2017年4月14日,中国民航局发布了《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将通用机场根据其是否对公众开放分为A、B两类。A类通用机场:即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即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开展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B类通用机场:即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即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除A类通用机场以外的通用机场。 2017年11月6日,中国民航局发布了《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规则》指出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以“放管结合,促进发展”为原则,以威胁评估和风险管控为基础,对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民航局对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行业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对本辖区的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进行查处。通用航空器运菅人(以下简称航空器运营人)对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航空器运营人可以将安保业务委托通用机场、固定基地运营商以及其他类型服务商等可以提供安保服务的机构执行。 2、放管结合突出“以放为主” 取消了通航事故征候指标;建立了轻微事故自查制度;理性看待通航安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厘清行业监管责任,尽职免责、失职追责,为行业监管和企业运营减轻压力和负担。 3、转变作风突出“专项督查” 2017年,民航局组织3个督察组对全国通用航空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督察发现的182个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当前,通航监管存在法规不适用、标准不统一、监管不规范几大问题。 二、出台“放管服”新举措 1、简化事前审批 取消通航经营许可先证后照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十一部法律作出修改。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 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备案审批 2017年3月3日,民航局发布《关于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备案)程序的通知》,决定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备案)程序,对个人或企业引进一般通用航空器和喷气公务机不再实施审批和备案。 取消出境通航作业审批 2016年2月17日,民航局下发民航明传电报《关于取消“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要求,民航局自即日起,不再审批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申请事项。 除此之外,民航局还发布了一些列“放管服”新政策,包括《关于规范并简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和飞行计划审批的通知》、《关于简化通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通航企业和小型运输企业运行审定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 2、加强事后监管 2017年,民航局配合国家空管委完成无人机专项整治;通过实名登记、发布机场净空信息、制定应急处置程序、建立风险报告制度等措施,有效遏制无人机扰航高发态势;研究构建“企业自律为主、诚信评价为辅”的监管评价体系,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类分级监管。 3、提升政务服务 设立“意见箱” 为落实“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通用航空监管思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提供真情服务,自2016年10月15日起,民航局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设置了“意见箱”,面向行业征集意见。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咨询、意见或建议:涉及通用航空“过度监管”或套用运输航空规章进行管理的问题;涉及通用航空管理规章及配套文件在各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统一、甚至出现偏离的问题;针对局方在通航审批、监管等行政行为方面存在质疑的问题。 开通通航供求信息平台 为解决通用航空要素市场信息不透明、中间环节多、交易成本高的问题,运输司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增设了“通用航空市场供求信息平台”版块,面向行业相关主体,提供信息发布的渠道。 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2017年12月7日,中国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空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的通知》,要求各地区空管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立即建立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 三、探索政策试点新路径 1、东北地区通用航空管理改革试点 2017年2月16日,民航局正式下发《关于在东北地区开展通用航空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强调在试点范围内要简化通航审批,加强分类管理,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就做好通航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做出明确部署。 2、华东地区通用航空管理服务平台和无人机研发试飞基地试点 2017年3月7日,民航局下发《关于在华东地区开展通用航空航空管理服务平台和无人机研发试飞基地建设试点的通知》,明确在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辖区范围内开展通用航空航空管理服务平台和无人机研发试飞基地建设试点,具体事项包括: 一是构建华东通用航空服务中心。采用企业化运作、网络化保障、延伸化服务的方式,打造综合服务平台,构建面向华东地区的专业化通用航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通用航空专业化政务大厅,形成多业务办理、多层级联动、多部门并举、多渠道服务的一体化服务窗口。 二是探索无人机研发试飞管理,引导无人机有序发展,避免飞行冲突;为试飞基地划设专用区域,配套建立地面监视系统。 3、西北地区低空空域监视与服务试点 2017年3月10日,民航局下发《关于在西北地区开展通用航空低空空域监视与服务试点的通知》,明确在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辖区范围内开展通用航空低空空域监视与服务试点,具体事项包括: 一是以通用航空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利用ADS-B,与北斗等导航技术相结合,建立通航低空监视与服务体系,实现区内相关通航企业低空监视覆盖。 二是整合民航管制、情报信息以及军方管制手段,搭建低空管制服务平台。该通知同时指出,该试点项目要满足现有规范要求,融入现有飞行服务体系建设,与现有ADS-B系统工程建设等项目统筹衔接,确保为后续全国低空空域监视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提供有效支撑。 4、新疆地区“通用航空+旅游”试点 2017年3月14日,民航局下发《关于在新疆地区开展“通用航空+旅游”试点的通知》,明确在民航新疆管理局辖区范围内开展“通用航空+旅游”试点,具体事项包括:一是辖区范围内通航企业可开展距起降点超过40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空中游览经营项目,原则上暂以300公里为限;该内容在民航局取得立法部门授权后可正式实施。 二是为了便于通航企业从事通用航空旅游包机服务,民航新疆管理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整合相关运行合格审定流程和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 除了上述几大试点外,民航局还分别在江西赣州(2017年8月6日)、陕西开展无人机物流配送试点(2017年12月4日),在中南地区开展载客类联合审定试点(2018年2月13日)。 四、下一步工作 1、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为通航企业松绑减负 督促落实整改。优化监管模式,开展诚信评价,试行“双随机”监管。改善通航运营环境,简化飞行计划审批程序。推广机场无塔台或远程塔台技术,降低设施设备要求,减少企业运营成本。 2、坚持目标导向,加快立法和顶层制度设计 出台《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 从顶层制度上固化试点成果,下决心把通用航空从运输规章体系中剥离出来,加快建立适用性较强的通航法规标准体系。 推动通航监管专业化,充实基层监管机构,组建通航专业监察员队伍,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3、坚持市场导向,推动试点取得新成效 持续推进已启动试点项目,及时复制推广成熟的试点经验和成果。 航空医疗救护试点。拟与国家卫健委联合试点,探索我国航空医疗救护服务规范和标准。 娱乐飞行执照试点。研究构建区别于职业飞行员的娱乐飞行培训体系,广泛培养飞行爱好者,拉动航空大众化、娱乐化消费需求。…
作为世界通用航空发展的标杆,美国拥有23万多架通用航空飞机、19200多个通用航空机场,每年通用航空飞行时间高达2500万飞行小时,创造这些庞大数据的一个重要依托正是美国通航的大众化。据统计,美国通用航空飞行器中有59%是私人飞机,私人飞行小时数占总飞行小时数的32%,是通用航空成熟市场最主要的业务领域之一。 我国通用航空整体产业规模与之相去甚远,目前的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主要以训练飞行为主,比例高达60%,这充分表明通用航空距离普通人群、大众消费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能否逐渐缩短这一段距离,让越来越多的人走近飞行、认识飞行、爱上飞行,将是实现我国通用航空大众化的关键。就目前通用航空主要业务范围而言,与商旅服务、私人飞行、医疗急救等相比较,低空旅游、飞行体验的亲和力高、价格低、受众普遍,必将成为推动通航飞行活动大众化的“先锋”。 低空旅游的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目前,低空旅游产品已经覆盖了我国的三亚、海口、舟山、厦门、丽江、上海、安阳、林州(太行山)等诸多城市。借力移动互联工具和社交媒体,低空旅游的社会关注度和产品推广速度迅速提升,某打车软件通过手机APP推广直升机空中游览预约服务,该产品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与此同时,低空旅游的生产能力充足,很多企业对空中游览市场很感兴趣,参与者众多。根据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发布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汇总信息,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登记注册的345家经营性通用航空企业中有120家具有空中游览经营资质。 未来,通用航空在大众化之路上要踏出更坚实的步伐,仍需要多方面、综合性的配套支持。 科学规划低空游览航线 游览航线的规划设计应结合周边景色特点、商业因素、地面交通便利程度、游客聚集度、空域繁忙程度、噪声污染情况等,设计选取最佳游览航线。 我国的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正在逐步推进,但在一段时间内仍存在使用障碍,有严格的飞行路线,难以实现通航发达国家的“想飞就飞”。上海外滩直升机游览就遭遇了仅运营2天被暂停的尴尬,黄浦江上空域属于飞行限制区无法设计低空航路,而居民区上空的飞行又使居民被噪声所扰,空域问题已成为低空旅游发展的掣肘之痛。空中游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报了飞行计划后可以按固定游览航线飞,低空游览的空域申请亟需更灵活的管理模式,旅游项目的运营时间、低空航线、飞行高度、环境评估等方面都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规支持,只有健全完善配套管理体系,低空旅游才能越走越远。 培育航空消费文化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公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逐渐增加,同时,劳工法律制度日渐完善,百姓消费观念逐渐由“存够钱再消费”转变为“有钱即可消费”,这使得工薪阶层越来越多地参与休闲度假。我国的旅游形态正在由游山玩水看风景的观光旅游,逐渐向自由放松个性化的休闲度假旅游过渡,借助移动互联网和自媒体工具,新型旅游产品与客户的距离近在咫尺。空中游览、飞行体验等通用航空大众化的先行领域具备潜在的消费群体和市场基础。 低空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依赖于航空消费文化的培育与传承。国外很多私人飞行员从小接受航空文化的熏陶,在飞行体验和机械维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历。通用航空的大众化发展,应结合航空文化的广泛深入传播,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工具,通过多种渠道使社会大众感受和参与到航空活动,例如,应注重航展期间体验式产品的设计,引导更多的人真正喜欢飞行,而不是简单地看看热闹。 结合市场需求加强产品设计与定价 空中游览和飞行体验等形式的低空旅游产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其他旅游度假形式相比,对消费群体的经济收入、健康状况、个人素质等条件要求较高。国内旅游界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经济基础好、消费能力强、出游频率高的“积极主动型”旅游群体最有可能成为我国空中游览和飞行体验的起步客户群。这个群体以自助游出行居多,敢于接受新鲜事物,选择游玩形式时对于安全有更多的考虑。 市场上大部分现有的低空旅游产品采用大型直升机执飞,普通消费者觉得空中游览产品价格偏贵,但通航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先机,批了航线,修了机场,目前的定价已属赔本赚吆喝,只为苦苦等待低空改革红利和通航发展春天。建议结合低空旅游潜在消费群体特点,以及游客的节假日消费习惯,进一步细分产品种类和形式,增强产品多样性,提升游客感受的趣味性。例如,丰富入门级细分市场产品,扩展热气球、飞艇、滑翔伞等价格低、布点多的飞行形式,选取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区域进行空中游览,培养消费群体,引导航空文化的形成。 加强低空旅游的安全管理 我国的低空旅游需加强直升机运行风险管控,注重游客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发布了一起事故报告,一名直升机乘客去检查机身摄像机的时候,没有听见周围人群的提醒,被位于机尾的螺旋桨打成重伤。直升机运行过程中,旋转中的螺旋桨是看不见的,且游客普遍对其危险性认识不足,机组和其他地面人员一旦放松警惕,就容易发生事故。另外,直升机降落时,降落场内散乱物品也容易被吹起,对游客或直升机造成伤害。一方面,需要加强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通过风险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需要规范对游客的安全宣传与培训,让“有钱任性”的游客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危险源,时刻以安全至上为准则来约束自己。
直升机的螺旋桨叶飞速旋转,搭载游客的直升机带起气流,临空飞去,地面山河景观尽收眼底。在国内,不少景区提供以直升机空中游览为形式的低空旅游,直升机观光旅游成为不少人尝试的新形式。今年5月,位于湖北麻城的屯仓通航开通低空旅游业务。 在麻城的龟峰山,游客可以乘坐直升飞机进行空中游览,只需要三分钟就可以到达山顶,从上至下俯瞰漫山遍野的杜鹃花,从视觉到听觉都是多重冲击,这是在地面上无法想象的。 在屯仓通航总经理李文军看来,低空旅游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市场。直升机游览,不仅仅是体验空中飞行,更是将其当作产品来包装,将成为旅行体验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低空旅游整个大市场处于探索阶段,但前景不小,国外低空领域方面已经相当成熟。乘坐直升飞机飞到半空,从高空俯瞰整个地面,是全然不同的独特视角。在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人们乘坐直升机俯瞰地面,领略超群的景色。 作为湖北本地航空领域的新兴企业代表,屯仓通航目前拥有11架飞机,自有机场,几十名来自民航、部队退役的资深飞行员,在通航运营,飞行培训,飞机销售与维护等多方面发展迅速。在即将结束的这一年,是屯仓通航的探索年,也是打基础的一年。既是为新的一年做准备,也为整个企业的“腾飞”打基础。 民用航空从陌生到进入大众视野,人们对飞行企业态度的变化,李文军感受很明显,“十年前谈直升机飞行,人们觉得陌生、很神奇,而现在已经开始接受。”在屯仓通航的基地麻城,不少市民甚至想把孩子送去考飞机执照,作为以后的一种职业选择。变化不可说不明显。 “汽车进入中国,不过短短二十多年时间,就成为人们的必需品。而民用航空的发展,也将在一段时间内快速发展,被更多人所接受。”李文军认为直升机普遍化是“大势所趋”。 “直升机市场可能是二十年前的汽车市场。”李文军说,“当初的汽车人们也没有想到过会从奢侈品、难以企及的到现在普遍存在,这期间也不过就用了二十年。” 汽车的发展过程,如今大多数人能够消费得起。在他看来,未来的通航市场也是如此,将成为人人都能体验感受的一种新工具。未来的直升机,将不仅仅是运输工具,将具有更广阔的市场。“通用航空的发展,就是大家都去使用。” 场地需求、空域条件、政府支持……开设低空旅游飞行,投入大,风险高,需要多方的协调和支持。在低空旅游方面,李文军显得信心十足,“我们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团队,飞行员是军民航资深机长教员,以及机务维修人员,普遍具有十年以上经验;管理层具有创新思维,更创新,更先进,将通航事业与互联网相结合。” 每一次让飞机飞起来,都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一架飞机飞起来,背后是一个团队支持。“安全是航空公司最大的效益。”保证安全有序,从空中飞行的安全,以及地面的安全保障,这是十分重要的两环。三年来,屯仓通航零事故的记录,也让李文军颇感自豪。 而低空旅游目前从认知度到接受度,普及程度都比较低,这需要一个过程。真正进入大众视野还需要一段时间。“作为一个企业,要自己练‘内功’,把内功练好,才能在时代潮流中站稳脚跟。”李文军说,在时代发展中,任何变化都是机遇也是挑战。屯仓通航正在扩展更多景区,和旅行社合作联合打造全新超值的旅行体验。 2013年至今,屯仓航空不仅开展低空旅游市场,在直升机飞行培训、航空基础业务方面也积极开拓,在不同的方面阐释着企业的“新”与“变”,成为湖北民用航空的代表性企业。 李文军说,期望将屯仓通航打造成为低空消费的龙头产业,企业将朝着更加现代化、开放化中发展,不断尝试,也为推进整个民用航空领域的前进贡献一份力量。
文章来源:《通航在线》
近日,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下发《适航审定培训管理程序》,规范了适航审定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和管理办法,包括适航审定人员和适航审定法规提出要求的企业适航人员,为授权培训机构、培训教员、培训课程的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指南。 适航审定培训管理程序 1.总则 1.1 目的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以下简称适航司)通过本管理程序的制定规范了适航审定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和管理办法,使其具备承担适航审定相关业务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促进适航审定系统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同时,本管理程序也为授权培训机构、培训教员、培训课程的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指南。 本管理程序规定了适航审定相关人员的最低培训要求,其他相关适航审定管理程序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明确具体的培训要求,但不应与本程序的要求相冲突。 1.2 依据 本管理程序依据以下文件制定: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CCAR-18)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 《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管理规定》(CCAR-53)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CCAR-55) 《民用航空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 1.3 撤销 本程序生效后,以下文件被撤销: 《适航审定人员培训管理程序》(AP-00-AA-2014-01R4,2014年11月18日生效) 《航空工程师、试飞员和项目支援专业人员培训大纲》(AP-21-AA-2012-35,2012年4月5日生效) 《适航培训课程目录》(AC-00-AA-2012-02R2,2013年1月1日生效) 1.4 适用范围 本管理程序适用于适航审定相关人员,包括适航审定人员和适航审定法规提出要求的企业适航人员,适航审定人员和企业适航人员的定义见本管理程序1.4节。 1.5 定义 (1)适航审定人员:是指《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 (CCAR-18)中的安全监管类航空器适航监管专业监察员(以下简称适航监察员)、适航审定中心审查员(以下简称适航审查员)以及《民用航空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中的委任代表、委任单位代表委任工作组组长和委任工作组成员(以下简称适航委任代表)。 (2)局方人员:是指适航审定人员中的适航监察员和适航审查员。 (3)企业适航人员:是指适航审定规章中规定的企业管理人员和其他有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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