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机与固定翼飞机费用评估的差异性

直升机与固定翼飞机费用评估的差异性

研制费用估算是需要一个复杂而庞大的技术体系来支撑的。其复杂性取决于估算目标以及费用影响因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如图1、图2所示,费用估算目标一般由估算时间、对象、活动三个维度确定。假如将时间锁定在某个时期,即项目研制的工业基础不变;将活动锁定在研制阶段,即从航空项目研制起始至研制结束;航空项目研制费用估算对象的第一层是主任务产品,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发动机、机载系统等,第二层是任何主任任务产品都可分成的硬件和软件,其中硬件包括整机、部件/系统、零件三个层级,软件包括软件实体(Build/Spiral)、软件配置项目(CSCI)、软件单元(CSU)三个层级。 图1 :费用估算的对象具有复杂性 在复杂而庞大的研制费用估算模型体系中,直升机的研制费用估算模型体系将是一个独特而重要的分支。因为与其他航空器相比,直升机具有独特的技术特点:直升机特有的旋翼系统、传动和发动机等“三大动部件”,为提供直升机提供了飞行的动力、升力和推进力,其技术复杂,研制难度大;直升机总体集成、气动、结构强度和飞控等系统设计主要是围绕这“三大动部件”展开, 系统匹配协调与集成的复杂度高;由于直升机的动部件产生的振动和噪声大,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等方面设计约束条件多;直升机低空飞行,障碍物多、气流稳定性差、易受敌攻击,对安全性和生存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直升机结构大多工作在强疲劳环境中,对复合材料原材料、设计及工艺有特殊的技术要求;直升机航电系统比固定翼飞机的重量轻40%左右,航电设备的热环境、振动环境和电磁环境恶劣,对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决定了直升机的技术与其他航空器有着很大的差别。直升机研制费用估算参数和估算模型必然不同于固定翼飞机, 要结合直升机特有的技术、管理、费用等特点,考虑直升机旋翼与传动系统特性设计、安全性设计等直升机特有影响因素。 图2 :航空项目费用估算模型体系示意图 直升机研制费用估算模型自身也应具备体系性,不仅可以按吨位、按用途等再分为不同的直升机主任务产品,还可以按整机、部件/系统、零件三个层级再分为不同的估算层级。若再考虑研制阶段的细分,立项论证阶段、初步设计、详细初步设计、详细设计以及试制、试飞、客户服务等不同研制阶段,因为信息量的不同,可采用的研制费用估算模型、费用参数都会有很大的不同。 在性能与费用并重的今天,任何一个新研直升机或者改进、改型发动机的前期立项和后期管理都少不了经济性分析。尤其是直升机,为了保证产品商业成功,必须估算项目的各种经费,评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利润, 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经费分配、经费控制和经费管理,为项目正常运行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在决策支持过程中,费用估算相当重要,其准确与否对项目的分析和评价有着本质影响。 由于在估算时掌握的信息量不同,估算目的和精度要求不同,可利用的资源不同, 有多种方法可以采用。一般在项目研制初期常用参数法和类比法。随着研制进展,有关产品硬件和软件数据越来越多,就可使用工程法,类比法一般用来校验其他方法的估算结果。因此,在项目初期阶段多用参数法和类比法,在方案阶段参数法和类比法常常并用,以便互相校核。同时开始创造条件,逐步使用工程法,从详细设计或工程研制阶段开始,主要使用工程法,其他方法则很少使用。 工程实践中,为了保证多种方法的使用, 首先要有足够翔实的数据资源,包括历史数据或竞争数据。其次要有足够成熟的辅助软件。在无纸化设计、虚拟制造、虚拟装配、虚拟维修日益成熟的时代,费用估算、数据分析不可能是独立于研发环境的工作,必须与管理人员、设计人员的日常工作密切结合在一起,与研发软件集成在一起的软件系统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在直升机领域,为支持产业发展和型号研发,国内外从国家机关到科研机构、到直升机企业、再到高校和商业公司,都为各种相关数据的积累、模型和软件的开发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国外以不同方法建立的模型或模型的组合可以适用于研制项目各阶段;细分程度不同的模型可适用于项目整体、项目工作包(如工程设计、制造工程、工装研制)、费用单元(如人力、样机、试验件、设备、试验)或费用参数(如工时数量、材料价格) 的评估。随着直升机研制过程中新技术的采用、新管理方式的产生,国外费用模型不断更新、完善、深化,并带有时代特征。同时, 国家机构通常通过制定统一的费用统计规范和要求,将数据源源不断送向项目经费管理机构,以支持费用模型的建立以及费用分析方法的发展。我国在军用直升机方面已积累了一定数量的技术经济数据、开发了部分研制费用估算模型和软件系统,支撑了某些重点项目的立项论证、经费测算和经费审查。但是,与国外相关技术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主要表现在: 第一,直升机研制费用估算模型研究方面尚未开展系统性的研究工作。基于《飞机设计手册》第22册“技术经济设计”中给出的直升机研制费用模型进行了修正,但后续研究发现并不适用于吨位较大的直升机的研制费用估算。 第二,现有研制费用估算模型不能满足按设计、试验、试制、试飞、适航等工作包研制费用的估算要求,模型的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三,各型直升机的研制费用基础数据分散在各研制、生产单位,尚未形成统一的归口管理机制,无法为直升机的费用分析提供有效支撑。 第四,研究方法尚需减少人工参与,尚未开发智能化的直升机研制费用分析软件。 因此,需要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搭建直升机研制费用数据支撑条件,有针对性的采集技术经济数据,并引导建立数据持续更新机制,为未来新型号开展项目决策提供依据,为技术方案经济性对比提供支撑。 直升机不同设计阶段需开展不同深度的费用估算、分解、评估,围绕总体方案需研究重大技术决策活动的经济性权衡问题,均需要强大的数据支撑。直升机结构复杂、零部件众多的特点导致影响费用的参数众多、难以识别,科学的筛选参数便成为影响费用估算的基础,同时也是费用数据支撑体系构建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有必要对影响直升机研制费用的技术经济数据进行归类、约简,根据工程需求,有针对性的识别和管理数据;并通过软件和数据库,实现快捷、便利、安全的信息交换;采用数据仓库技术,建设数据中心,确立规范的数据管理机制,实现数据资源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同时了解和掌握直升机研制费用特点、构成规律,为未来型号的研制提供数据平台支持。 二是建立直升机研制费用估算软件平台,研究工程、技术、管理等因素对费用的影响,对于整机不同方案进行敏感性分析, 为项目控制成本、费用提供科学工具。 直升机技术复杂,研究和发展难度大、周期长,其研制费用影响因素众多:有性能和物理参数方面的,有材料和制造方面的, 有可靠性、维修性和安全性方面的,还有项目管理、企业决策、经济政策方面的。必须找到影响不同研究对象费用要素的敏感因子,对其进行关注和控制,才能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对合作者和供应商的协同, 增强项目风险抵抗能力。本项目开发的直升机研制费用估算软件平台,不仅可以用于项目决策,还可以作为未来相关研制单位控制成本、提高管理水平的科学依据。 总之,本项目将通过对直升机研制费用估算模型体系的研究、相关软件和数据库的同步构建,支持直升机项目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根据不同型号的技术特点合理估算、分解、评估研制费用,支持国产直升机产品做好同类产品对比,为进入国内外市场作充分准备。同时促进直升机项目在型号研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费用指标,合理安排经费投资, 提高外商谈判和供应商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飞行邦

机场跑道安全运行指南

机场跑道安全运行指南

机场交通流量在不断增长,与此同时,随着机场的不断扩大和复杂性的增加,滑行路线也变得更加复杂。任何一个繁忙机场,每时每刻都可能有航空器或地面车辆使用或穿梭于跑道之上,绝大部分都处于安全运行之中,但是,在偶然的情况下,诸多因素都增大了出现差错的风险。任何一个错误都可能导致跑道侵入的发生。 本手册是根据美国FAA《飞行员地面运行安全指南》并结合了国际民航组织《防止跑道侵入手册》的相关要求编译而成的,既可作为飞行员学习参考之用,也可以作为管制员和地面车辆驾驶员学习参考之用。本手册并未涵盖所有地面安全的内容,而是主要针对地面运行中的下列5个重要方面: 1,地面运行计划 2,滑行程序 3,航空器灯光 4,通信 5,机场标志、标记牌和灯光 以上五部分都包括避免差错、防止发生跑道侵入的措施。 跑道侵入是严重的安全问题。由于跑道侵入所导致的跑道碰撞事件通常发生在航空器和航空器、航空器和地面车辆之间。其结果常常是重大人员伤亡的灾难性事故。 1 地面滑行计划 制定全面的计划对安全滑行至关重要。在制定机场地面滑行计划时,应像准备其他飞行阶段一样重视。 预测滑行路线。根据自动航站情报服务(ATIS)、航空情报(NOTAMS)、机场图以及有关机场的最新运行经验制定计划。 离场时,在滑行前制定计划;进场时,在着陆前制定计划。 离港和进港前花一定时间研究机场的平面图。 随时携带机场图。这样不管是在计划阶段还是在滑行过程中都可随时使用。 对照机场图或滑行路线图,检查预测滑行路线。要特别注意复杂的交叉口(例如,滑行路线上有2条以上的交叉道)。 明确滑行过程中什么时候应该注意“抬头”观察(例如,在复杂的交叉处转弯和穿越交叉跑道时)。 收到管制员的滑行指令后,核实指定的路线。 2,滑行程序 按照完善的运行程序滑行,可以提高地面运行的安全水平。 本部分主要介绍应纳入滑行程序的一些通用内容。 空中交通管制(ATC)指令 收到滑行指令时应: 记录滑行指令,特别是复杂的指令。这样可以防止忘记指令。 监听发给其他航空器的ATC指令/许可。 当另一架航空器有相似的呼号时,要特别警惕。 仔细监听,防止执行发给其他航空器的指令/许可。 如果你对ATC指令/许可有任何疑问,应立即询问。 复诵所有收到的指令/许可,复诵时要带有自己航空器的呼号。 如果有可能推迟执行或不能执行ATC指令时,一定要立即通知ATC。 情境了悟 在机场滑行时,你需要知道自身在机场的位置,以及你的位置与滑行路线和机场其他航空器和车辆之间的关系。这通常被称为”情境了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持情境了悟: 理解并执行ATC指令和许可; 使用机场图; 了解机场目视助航设施的含义,例如机场标志、标记牌和灯光; 监听无线电通话,使用机场图帮助确定机场其他航空器和车辆的位置; 避免分散注意力; 使用航空器灯光来指示位置和意图; 当航空器滑行时,将”低头”活动减少到最低限度。 滑行过程中 在跑道上滑行时,要特别小心,尤其是在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 使用所有手段,使航空器沿指定滑行路线滑行,包括: ▲ 机场图; ▲ 机场标志、标记牌、灯光; ▲ 航向仪。 当接近使用跑道的进入点时,确定是执行跑道外等待的指令还是进入(或穿越)跑道的指令。 即使在收到许可的情况下,也要在进入或穿越跑道前,扫视整个跑道和进近区。 着陆后 着陆后当脱离滑行道与其他跑道交叉时,应尽可能集中注意力。 在没有ATC许可的情况下,脱离着陆跑道后不要滑上其他跑道。 不要接受塔台临时改变滑行方向的指令,除非你很清楚地理解并有把握执行该指令。…

民航局发文保障通用航空 不得随意以天气等理由拒绝起降

民航局发文保障通用航空 不得随意以天气等理由拒绝起降

日前,民航局印发《关于加强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运输机场保障通航飞行的地面服务、收费标准、空管运行等方面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和规定,要求各运输机场要不折不扣地将通用航空“放管服”政策、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做好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有关工作,促进通用航空更好“飞起来”。 《通知》指出,要提高通用航空地面服务保障水平。鼓励通用航空企业优先使用非繁忙运输机场开展通用航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和新建运输机场分设通用航空专用通道。各运输机场要充分发挥公共基础设施的功能,为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提供合理、全面的地面服务保障和必要的气象服务,不得随意以天气、机位、流控等理由拒绝通用航空器起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通用航空器密集停放。各机场特别是非繁忙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应根据区域通用航空发展需求,建设通用航空站坪、航空煤油或汽油保障等配套设施。 《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保障收费政策。严格落实《关于民用机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通航保障收费要明码标价,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价外加价、捆绑销售、指定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通用航空活动使用运输机场的收费标准按照不超过运输航空的机场收费标准执行。同时,各航空油料公司要为通用航空活动提供油料保障,航油销售价格按照不超过运输航空的航油销售价格执行,严禁收取其他费用。 《通知》对通用航空空管运行管理做了进一步规范,要求民航空管各单位提高服务意识和职责边界意识,明确民航空管管制范围和飞行计划审批程序,提升飞行情报和告警服务能力,建立管制服务“白名单”制度,不得超出管制权限管理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同时,空管各单位要结合机场实际,规划通用航空飞行进离场航线、程序,通过雷达引导、北斗、ADS-B等技术应用,提高机场整体运行效率。 针对通用航空空勤人员进入控制区通行查验这一问题,《通知》要求各运输机场对进入控制区的通用航空机组人员统一查验空勤登机证和《飞行任务书》,不得随意增加查验内容。 《通知》特别强调,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要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并强化问责,对投诉或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民航局。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定职责责令其限期整改、予以相应处罚,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其记入民航行业信用信息记录,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实施惩戒。 (来源:通航资源网)

民航局:严格执行运输机场通航保障收费政策!加强运输机场保障通航飞行活动

民航局:严格执行运输机场通航保障收费政策!加强运输机场保障通航飞行活动

7月24日,民航局运输司公布关于加强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有关工作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原文如下: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各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空管局、监控中心、校验中心: 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以来,民航局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坚定不移地深化通用航空“放管服”改革,破除了体制、机制性障碍,有效降低了通用航空运营的制度性成本,全面推进通用航空“热起来”“飞起来”,有力促进了通用航空取得较快发展。与此同时,民用运输机场在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工作方面仍存在服务流程需优化、服务水平需提高、服务收费需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落实 通用航空业是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质量的通用航空,对完善通用航空产业链条、培育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享有通用航空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战略性意义。加快建设功能齐备的通用航空体系,实现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两翼齐飞”,也是实现新时期高质量民航强国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与内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民航局通用航空发展工作相关部署,不折不扣地将通用航空“放管服”政策、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做好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有关工作。 二、提高通用航空地面服务保障水平 鼓励通用航空企业优先使用非繁忙运输机场开展通用航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和新建运输机场分设通用航空专用通道。各运输机场要充分发挥公共基础设施的功能,为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提供合理、全面的地面服务保障和必要的气象服务, 不得随意以天气、机位、流控等理由拒绝通用航空器起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通用航空器密集停放,地锚设置可与通用航空企业评估认可后协商确定。各机场特别是非繁忙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应根据区域通用航空发展需求,建设通用航空站坪、航空煤油或汽油保障等配套设施,按规定完成建设项目研究论证和报批工作;建设通用航空保障设施设备的,可按民航相关投资政策申请民航发展基金补助。 三、严格执行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保障收费政策 各机场要严格落实《关于民用机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9〕33号)及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价外加价、捆绑销售、指定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通用航空活动使用运输机场的收费标准按照不超过运输航空的机场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应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或报民航局价格主管部门汇总后定期发布,以供通用航空活动主体查询。 各航空油料公司要为通用航空活动提供油料保障。通用航空活动使用运输机场的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按照不超过运输航空的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执行,严禁在进销差价以外收取出车费等第三方费用。 四、规范通用航空空管运行管理 民航空管各单位要提高服务意识和职责边界意识,按照《关于明确私人飞行申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1543号)、《关于落实民航局通用航空监管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1593号)和《关于启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功能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1721号)的要求,明确民航空管管制范围和飞行计划审批程序,提升飞行情报和告警服务能力,建立管制服务“白名单”制度,不得超出管制权限管理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对于与运输航空性质类似的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如公务飞行等),参照运输航空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空管各单位要结合机场实际,规划通用航空飞行进离场航线、程序,通过雷达引导、北斗、ADS-B等技术应用,提高机场整体运行效率。 五、明确通用航空空勤人员进入控制区通行查验要求 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主体应严格落实《关于印发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民航发〔2011〕66号)及有关要求,其空勤人员进入运输机场执行飞行任务时,应正确佩戴空勤登机证,交验《飞行任务书》,并在指定通道接受安全检查。各运输机场对进入控制区的通用航空机组人员统一查验空勤登机证和《飞行任务书》,不得随意增加查验内容。 六、开展专项检查 今年三季度,各地区管理局要结合日常行政检查,对辖区内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面对辖区内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主体开展一次全覆盖的意见建议征求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主体反映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专项检查、意见建议征求工作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专项检查、意见建议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于10月31日前正式报送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应畅通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主体反映问题的渠道,制定投诉调查处理制度,于2019年10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的责任部门、电话、邮箱等信息,并报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强化问责综合施策 自2019年10月1日起,对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主体投诉或举报的新问题、新线索,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并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形成报告报送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发生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法定职责,责令其限期整改、予以相应处罚,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其记入民航行业信用信息记录,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实施惩戒。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9年7月24日 文章来源:《通航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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