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给力!促进通用航空发展,民航局发布了哪些政策、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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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建国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2016年8月,冯正霖在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上指出,要把通航发展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从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让通用航空器飞起来,让通用航空飞行爱好者热起来;要加快形成区别于运输航空的安全规章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加快推进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5月15日,第三届华东通用航空发展论坛在上海举行。会上,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通用航空处对近年来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相关政策做了介绍。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树立行业监管新理念、出台“放管服”新举措、探索政策试点新路径等几个方面。 一、树立行业监管新理念 1、近年来,民航局在监管思路方面突出“分类管理” 2017年4月14日,中国民航局发布了《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将通用机场根据其是否对公众开放分为A、B两类。A类通用机场:即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即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开展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B类通用机场:即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即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除A类通用机场以外的通用机场。 2017年11月6日,中国民航局发布了《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规则》指出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以“放管结合,促进发展”为原则,以威胁评估和风险管控为基础,对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民航局对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行业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对本辖区的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进行查处。通用航空器运菅人(以下简称航空器运营人)对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航空器运营人可以将安保业务委托通用机场、固定基地运营商以及其他类型服务商等可以提供安保服务的机构执行。 2、放管结合突出“以放为主” 取消了通航事故征候指标;建立了轻微事故自查制度;理性看待通航安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厘清行业监管责任,尽职免责、失职追责,为行业监管和企业运营减轻压力和负担。 3、转变作风突出“专项督查” 2017年,民航局组织3个督察组对全国通用航空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督察发现的182个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当前,通航监管存在法规不适用、标准不统一、监管不规范几大问题。 二、出台“放管服”新举措 1、简化事前审批 取消通航经营许可先证后照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十一部法律作出修改。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 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备案审批 2017年3月3日,民航局发布《关于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备案)程序的通知》,决定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备案)程序,对个人或企业引进一般通用航空器和喷气公务机不再实施审批和备案。 取消出境通航作业审批 2016年2月17日,民航局下发民航明传电报《关于取消“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要求,民航局自即日起,不再审批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申请事项。 除此之外,民航局还发布了一些列“放管服”新政策,包括《关于规范并简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和飞行计划审批的通知》、《关于简化通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通航企业和小型运输企业运行审定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 2、加强事后监管 2017年,民航局配合国家空管委完成无人机专项整治;通过实名登记、发布机场净空信息、制定应急处置程序、建立风险报告制度等措施,有效遏制无人机扰航高发态势;研究构建“企业自律为主、诚信评价为辅”的监管评价体系,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类分级监管。 3、提升政务服务 设立“意见箱” 为落实“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通用航空监管思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提供真情服务,自2016年10月15日起,民航局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设置了“意见箱”,面向行业征集意见。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咨询、意见或建议:涉及通用航空“过度监管”或套用运输航空规章进行管理的问题;涉及通用航空管理规章及配套文件在各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统一、甚至出现偏离的问题;针对局方在通航审批、监管等行政行为方面存在质疑的问题。 开通通航供求信息平台 为解决通用航空要素市场信息不透明、中间环节多、交易成本高的问题,运输司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增设了“通用航空市场供求信息平台”版块,面向行业相关主体,提供信息发布的渠道。 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2017年12月7日,中国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空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的通知》,要求各地区空管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立即建立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 三、探索政策试点新路径 1、东北地区通用航空管理改革试点 2017年2月16日,民航局正式下发《关于在东北地区开展通用航空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强调在试点范围内要简化通航审批,加强分类管理,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就做好通航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做出明确部署。 2、华东地区通用航空管理服务平台和无人机研发试飞基地试点 2017年3月7日,民航局下发《关于在华东地区开展通用航空航空管理服务平台和无人机研发试飞基地建设试点的通知》,明确在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辖区范围内开展通用航空航空管理服务平台和无人机研发试飞基地建设试点,具体事项包括: 一是构建华东通用航空服务中心。采用企业化运作、网络化保障、延伸化服务的方式,打造综合服务平台,构建面向华东地区的专业化通用航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通用航空专业化政务大厅,形成多业务办理、多层级联动、多部门并举、多渠道服务的一体化服务窗口。 二是探索无人机研发试飞管理,引导无人机有序发展,避免飞行冲突;为试飞基地划设专用区域,配套建立地面监视系统。 3、西北地区低空空域监视与服务试点 2017年3月10日,民航局下发《关于在西北地区开展通用航空低空空域监视与服务试点的通知》,明确在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辖区范围内开展通用航空低空空域监视与服务试点,具体事项包括: 一是以通用航空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利用ADS-B,与北斗等导航技术相结合,建立通航低空监视与服务体系,实现区内相关通航企业低空监视覆盖。 二是整合民航管制、情报信息以及军方管制手段,搭建低空管制服务平台。该通知同时指出,该试点项目要满足现有规范要求,融入现有飞行服务体系建设,与现有ADS-B系统工程建设等项目统筹衔接,确保为后续全国低空空域监视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提供有效支撑。 4、新疆地区“通用航空+旅游”试点 2017年3月14日,民航局下发《关于在新疆地区开展“通用航空+旅游”试点的通知》,明确在民航新疆管理局辖区范围内开展“通用航空+旅游”试点,具体事项包括:一是辖区范围内通航企业可开展距起降点超过40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空中游览经营项目,原则上暂以300公里为限;该内容在民航局取得立法部门授权后可正式实施。 二是为了便于通航企业从事通用航空旅游包机服务,民航新疆管理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整合相关运行合格审定流程和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 除了上述几大试点外,民航局还分别在江西赣州(2017年8月6日)、陕西开展无人机物流配送试点(2017年12月4日),在中南地区开展载客类联合审定试点(2018年2月13日)。 四、下一步工作 1、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为通航企业松绑减负 督促落实整改。优化监管模式,开展诚信评价,试行“双随机”监管。改善通航运营环境,简化飞行计划审批程序。推广机场无塔台或远程塔台技术,降低设施设备要求,减少企业运营成本。 2、坚持目标导向,加快立法和顶层制度设计 出台《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 从顶层制度上固化试点成果,下决心把通用航空从运输规章体系中剥离出来,加快建立适用性较强的通航法规标准体系。 推动通航监管专业化,充实基层监管机构,组建通航专业监察员队伍,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3、坚持市场导向,推动试点取得新成效 持续推进已启动试点项目,及时复制推广成熟的试点经验和成果。 航空医疗救护试点。拟与国家卫健委联合试点,探索我国航空医疗救护服务规范和标准。 娱乐飞行执照试点。研究构建区别于职业飞行员的娱乐飞行培训体系,广泛培养飞行爱好者,拉动航空大众化、娱乐化消费需求。…

透过4次民航局新闻发布会看通用航空发展

透过4次民航局新闻发布会看通用航空发展

从2017年5月开始民航局每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民航局新闻发言人和相关局司负责人围绕一系列议题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民航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的举办,体现了民航行政机关扎实改进新闻信息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是民航局打造透明政府、践行“发展为了人民”理念的具体表现。 民航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的举办,体现了民航行政机关扎实改进新闻信息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是民航局打造透明政府、践行“发展为了人民”理念的具体表现。 从5月16日至今,民航局已成功举办了4次新闻发布会。小编特整理了历次发布会上介绍的通用航空发展情况以及议题,可以看出近期我国通航发展的趋势,值得大家关注! 新闻发布会公布的通航数据一览 (注:/表示未公布信息) 5月新闻发布会 时间:5月16日 通航数据:4月份全行业实现通用航空飞行7.6万小时,同比增长13.9%。 截至4月底,全国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通用航空企业共335家;通用航空器在册数为2147架。 通航议题:无人机管理情况 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瑞庆:首先,我想简单介绍一下近期民航机场受无人机等升空物体影响的情况。 近期无人机干扰民航机场运行的事件频繁发生。成都地区4月份以来(截止到5月4日)连续发生8起无人机扰航事件,其中6起影响航班运行,造成138架次航班返航备降。就在上个周末,5月12日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又受到无人机影响,造成43个航班备降,2个航班返航;地面等待延误航班67架次,58个航班取消;候机楼滞留旅客6000人。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给旅客生命安全和民航正常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第二,我想介绍一下民航一直以来所开展的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方面工作。民航局高度关注民用无人机的安全、发展和管理,主要从组织协调、法规标准、分类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手段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1)加强组织协同。民航局积极参与空管委办公室无人驾驶航空器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承担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适航管理、操控人员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在局内建立了无人机专项工作机制,由分管局领导分工负责,总工程师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协调研究相关工作。 (2)创新管理方式。民航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对此类无人机进行管理。同时,根据无人机飞行活动对航空、公众、国家安全的影响程度,对无人机操控人员、登记注册、航空器适航、经营活动、空管服务等进行了分级分类管理,对于重量较轻、飞行范围有限、能可靠超控的无人机活动采取相对简便的管理方式;对于大型无人机,按照有人驾驶航空器严格管理。 (3)建立法规标准。民航局早在2009年就开始研究制定民用无人机管理的规范,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规范民用无人机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 (4)规范人员资质。目前,民航局共认可200多家无人机操控人员培训机构,核发1万4千个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5)丰富技术手段。民航局建立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管理制度,目前已有三家云平台为无人机飞行提供服务,今年共实现5.48万架次的无人机飞行跟踪管理。同时,正在开发无人机登记注册平台、经营管理平台和监管预警平台等。 第三,向大家介绍一下近期民航局正在采取或者将要采取的措施。针对去年以来无人机影响民航运行事件多发的态势,民航局以细化要求和技术防范为重点,正在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注册。民航局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将于5月18日将上线运行,6月1日起正式对质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同时,正在积极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2)发布民用机场保护范围数据。我们将于5月18日发布首批155个机场保护范围数据,后续还将不断补充、完善。需要提醒的是,在限制面保护范围以外,飞行活动也还是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规要求,不能对民航飞行安全和正常造成影响。 (3)逐步规范无人机开展商业运营的市场秩序。正在制定使用无人机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准入管理规定,针对发展特点和需求,拟将农林喷洒、空中拍照、航空摄影和执照培训四类主要经营项目列为许可对象,同时配套开发无人机准入和经营活动监管平台。 (4)立刻开展无人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空管委的要求,民航局已经召开了全行业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布置无人机专项整治任务,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的优势,配合地方政府、公安等部门建立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好民航对民用无人机管理的各项职责,综合施策确保民航飞行安全。 6月新闻发布会 时间:6月13日 通航数据:5月份,全行业实现通用航空飞行7.7万小时,同比增加8.8%。 截至今年5月底,通用航空器在册数为2185架。 通航议题:无人机实名登记情况 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副司长王京玲:民航局在今年5月16号的时候颁布政策,要求从今年6月1号开始,要求在中国运行的民用无人机进行实名制登记。这个政策出台以来,得到无人机广大用户、制造厂、协会、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根据我们的统计,截止到昨天6月12号,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注册登记的民用无人机,已经达到4.5万架,这个数字应该还是挺振奋人心的,还是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 为了更过开展无人机实名登记工作,让我们政策落地,让更多人熟悉我们实名登记系统,民航局也采用了多种手段,对我们实名制登记政策和系统进行了宣贯。根据我们在宣贯过程中征集到的一件,我们也一直不断对我们实名制登记系统进行完善和修订。应该说,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已经采取了严格的信息加密措施,对用户信息进行了严格的保护。所以,也请广大注册登记的无人机用户放心。 下面想再介绍一点,我们当初在制定实名制登记政策和开发系统的时候,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我们所追寻的,就是:尽量不增加业界的负担,也不增加行政的成本,出于这种考虑,我们的注册登记系统,应当是非常简单的,界面是非常友好的。相关政策的出台和系统,是基于我们充分相信公民的素质,基于这种情况下研发的。 但是,我们现在也发现,少数的无人机用户没有正确的填写个人信息。我们也想借这个机会说,诚实守信是我们公民的义务和基本素养,作为在实名登记的过程中,应当如实填写公民身份证信息,填写虚假信息是一种错误的行为。针对我们发现的这种情况,目前民航局在与有关部门进一步的沟通。对已经填报身份证的信息进行查证,希望广大无人机用户如实填写身份证信息。 未来,民航局将会从全寿命和全过程考虑无人机行业的发展。从我们来说,我们也将联合无人机制造厂、协会、院校、有关部委,成立政策专家研究组,研究制定适合无人机行业发展的适航审定管理政策。促进无人机行业健康、有序、安全的发展。 7月新闻发布会 时间:7月18日 通航数据:6月份,全行业实现通用航空飞行7.6万小时,同比增长5.9%。 6月份无人机影响运行开始呈下降趋势,与5月份相比无人机影响运行事件减少14起,影响航班减少205班。 2017年上半年,全国通用航空主要发展数据: 全国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通用航空企业共345家,新增31家; 通用航空器2205架,比去年增加109架; 新增通航机场6个。 完成通用航空生产飞行37.3万小时。 无人机实名注册,截至6月底无人机注册数超过7万架; 发布173个运输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保护范围数据。 8月新闻发布会 时间:8月15日 通航数据:7月份,全行业完成通用航空飞行7.9万小时,同比增加5.8%。   1-7月,完成通航飞行45.2万小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8%。 截至今年7月底通用航空器在册数为2224架。 通航议题:《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一年来民航局所做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下一步工作部署 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通用航空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航局对发展通用航空非常重视。7月25日,民航局召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回顾一年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筹划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 2016年8月,民航局召开通用航空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提出“让通用航空器飞起来,让飞行爱好者热起来”。一年来,民航局或与其他部委联合发布了40份相关规章和文件支持通用航空发展。 一是大力简政放权,取消和简化一系列行政审批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通过设置通航管理意见箱、通用航空供求信息平台等形式真情服务行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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