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次最全面的了解空中游览

来一次最全面的了解空中游览

去年以来,民航局以自我革命、壮士断腕的精神转变通航管理思路,大力推进通航“放管服”工作,释放了一系列政策红利。空中游览作为通航发展的热门项目自然受益不少,新出台的《空中游览》咨询通告进一步拓宽了空中游览的发展途径,为企业推出更加丰富的空中游览产品铺平了道路。 一、什么是空中游览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空中游览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在以起降点为中心、半径40千米的空域内载运游客进行观赏、游览的飞行活动。具体分为2类:乙类空中游览和丁类使用具有标准适航证的载人自由气球、飞艇开展的空中游览。 2018年2月民航局发布的《空中游览》咨询通告中空中游览是指以取酬为目的,在航空器中实施的以观光游览为目的的飞行活动,包括异地短途观光。其从运行和航空器的角度将空中游览分为5类:使用自由气球实施的空中游览(无论距离远近都适用于CCAR-91部)、适用于CCAR-91部使用航空器实施的空中游览、适用于CCAR-135部使用航空器实施的空中游览、使用飞艇实施的空中游览、使用动力伞和三角翼实施的空中游览。适用于CCAR-91部使用航空器实施的空中游览又细分为2类:距离在40千米内同一地点起降的空中游览、异地短途观光(距离在40千米内起飞和降落在两个不同地点的空中游览)。 二、空中游览的小伙伴们 虽然规章对空中游览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但笔者在工作中发现有一些概念与空中游览容易混淆,有必要捋一捋、归归类,进一步分清相关概念。 1.低空旅游与空中游览 低空旅游官方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指使用低空空域,主要依托航空器,包含飞行活动的旅游及其他相关活动。该概念涵盖的内容比较宽泛,像一个“大筐”,能装的东西比较多。使用航空器开展的空中游览是低空旅游的一种主要形式,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体验飞行、个人娱乐飞行也是低空旅游的形式。从运行种类上看,涵盖了CCAR-91部、135部的运行。 2.短途运输与空中游览 短途运输,又叫通用航空包机飞行,指通用航空企业使用30座以下的民用航空器(初级类航空器除外),按照与用户所签订文本合同中确定的时间、始发地和目的地,为其提供的不定期载客及货邮运输服务。此类服务不对社会公众发售机票,不提前公布航班时刻,根据需要决定飞行频次。短途运输按照CCAR-135部运行。部分短途运输航线兼具一些旅游观光的功能。 3.异地短途观光与空中游览 异地短途观光是《空中游览》咨询通告中新增的一个概念,是民航局发给通航业界的一个政策大红包,指以空中观光游览为目的,使用飞机或直升机,适航审定的乘客座位数(不含驾驶员座位)少于9人,载运乘客从A起降场地到B起降场地且距离不超过40公里的飞行,此飞行活动可视为空中游览的一种形式。民航局要求在实施异地短途观光时应以空中观光游览为目的,不得向公众传递短途运输的任何信息或误导公众认为此类飞行即为短途运输,同时不得对外公布固定的起飞降落时刻。异地短途观光是空中游览的一种形式,按CCAR-91部运行。而在这之前此类飞行被视为短途运输,按CCAR-135部运行,这会大大提高对通航公司的资质要求和运行成本。异地短途观光项目的推出为通航公司提供更加丰富灵活的空中游览产品扫除了政策障碍,为不断满足游客美好旅游的需求提供了无限可能。 4.体验飞行与空中游览 《空中游览》咨询通告中体验飞行是指在航空器中实施的飞行活动,但不以观光旅游为目的,而是以熟悉、体验航空活动,特别是驾驶舱感受为目的,是弘扬航空文化、普及航空知识的常见活动形式。通航公司在满足单次旅客不超过2人、机长具有相应的教员等级(如果旅客不体验航空器飞行操纵,机长只需具有相应机型100小时机长经历时间)、同一地点起降的条件时,不需要局方审定即可开展体验飞行。这类体验飞行不属于空中游览,日常运行按照飞行训练管理,但以体验飞行名义开展的经营活动又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纳入空中游览管理。在《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并没有体验飞行这个经营项目,分析体验飞行主要是搭载没有飞行驾驶执照的旅客,同一地点起降等要素,当下企业申请该经营项目时还是要归入空中游览。 5.个人娱乐飞行与空中游览 个人娱乐飞行是指飞行驾驶执照拥有者为保持和提高飞行技术、体验飞行乐趣,从通用航空企业租用航空器开展的飞行活动。按CCAR-91部运行的企业即可开展。个人娱乐飞行不属于空中游览。它与体验飞行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它需要旅客拥有飞行驾驶执照,而体验飞行则不需要。 6.空中拍照与空中游览 空中拍照是以民用航空器为搭载平台,使用摄影、摄像、照相机等专业设备,为影视制作、新闻报道、比赛转播等拍摄空中影像资料的飞行活动。看概念似乎与空中游览有一定的相似,但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类项目。空中拍照有很强的目的性,即是为影视制作、新闻报道、比赛转播等拍摄空中影像资料的飞行活动,其本质上是一种作业飞行。而空中游览的目的是观光,本质上是一种载客飞行。类似的项目还有空中巡查,它也是一种作业飞行,而不是空中游览。企业运营中以空中拍照、空中巡查之名而行空中游览之实是应禁止的。 三、在哪开展空中游览是一个好的选择 目前国内布局了不少空中游览的项目,但发展比较好的并不多。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发展空中游览并不是随性而为,要在满足以下4个条件的地方开展才是一个好的选择。 1.在景区 这是空中游览的内在核心。开展空中游览的地方必然要从空中观看有较好的观赏价值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这些地方主要集中在景区,且这些景区从空中观赏要有区别于从地面游览的看点,即达到“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效果。这些景区多为自然风景区,人文景区多以宏伟的建筑、佛像、寺庙群等为主。一些城市因规划建设的比较有特色而具有较高的空中观赏价值,城市本身便成了“景区”,但在城市上空开展空中游览受诸如安全、起降场地、噪音污染等因素制约实施起来并非易事。如2015年“五一”期间上海后滩直升机空中游览便因噪音扰民被叫停。因此空中游览主要还是与传统意义上的景区相结合,这可以从国内空中游览开展较好的地方多为景点这一事实中得到印证。 2.在有便捷地面交通的地方 便捷的地面交通是空中游览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进出起降点的道路不便或者时间太长,则会降低游客的体验感受,影响空中游览的可持续发展。如某通航公司在都江堰的起降点便有便捷的地面交通连接,出租车、公交车等都直达起降点,自驾车从都江堰市区到起降点只有不到20分钟的车程,非常方便。这样便捷的交通很好地提高了游客的感受,容易形成回头客,有利于空中游览的可持续发展。反观有些空中游览起降点因路途遥远、道路崎岖、交通不便,大大降低了游客游览的兴趣,更难形成回头客。这就是珠穆朗玛峰再壮美我也还是选择去看玉龙雪山的原因之一。 3.在有高端游客的地方 这是当下开展空中游览不可忽视的事实,这也是为什么登珠峰虽然很困难而且要花费不少于35万元依然有人愿意参加,并且登珠峰商业化运作日渐成熟的主要原因。目前国内空中游览成本居高不下,导致其价格相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偏高。如某公司都江堰的空中游览最低价为980元/人次,这个价格与单程成都至南宁的折扣机票不相上下,非普通民众可以承受。目前空中游览的目标客户主要还是集中在高端游客当中。都江堰、三亚的空中游览项目均与高端游客进行了很好的结合。来都江堰的游客中有大量外省甚至国外游客,消费能力或意愿较强。三亚每年吸引了大量高端游客,有大批既有消费意愿又有消费能力的游客来支撑空中游览项目。 4.在有飞行培训等其他业务辅助的地方 与飞行培训等其他经营项目相结合是空中游览可持续发展的必备保障。因为空中游览具有季节性的特点,可以说旺季门庭若市,淡季门可罗雀,单靠空中游览项目很难支撑一家通航企业的发展,必须要有飞行培训等其他经营项目作为补充。这样既可以保证旺季的游览需求,也可以满足淡季公司的正常运行。笔者考察过几家空中游览做的比较好的公司,均通过飞行培训等项目来填补空中游览需求不足的空档时间。 以上也是笔者在2016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出的空中游览四结合,即与景区结合、与便捷的地面交通结合、与高端游客结合、与飞行培训等其他经营项目结合。笔者依然认为这是当下开展空中游览项目应遵循的。 四、如何把空中游览做到优秀 1.选择一个好的空中游览目标 空中游览的核心就是游览、观赏壮美的山河、瑰丽的风景,游客乘坐飞机只是手段,真正的目的是观赏风景。因此游览的目标一定要有比较高的观赏价值,而且是从空中游览有不同于地面的观赏价值,这些地方多出现在风景名胜区。因此若想经营好空中游览项目,首先应选择一个适合的风景名胜区。 2.谨慎选择空中游览的起降场地 空中游览的起降场地,除了要考虑安全、净空、噪音等条件外,还要特别关注其地面交通的便捷性,这会直接影响游客的体验感受,甚至会决定回头客的多少。“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是不适合空中游览发展的。因此要把起降点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最好是各种交通方式都可以到的地方,如能靠近景区入口或出口就更好了。 3.积极发掘高端游 鉴于目前空中游览价格较高的特点,通用航空企业首先应发掘高端游客市场,从提升体验感受、游览服务等方面开发多样灵活的产品,努力提高供给质量,让每位游客都有“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的感觉。其次,要积极拓展大众游客市场,推出一些价格较低的游览活动,不断培育壮大空中游览的消费群体。 4.做好与其他经营项目的结合 准备经营空中游览的通用航空企业一定要做好与其他经营项目的结合。笔者认为“培训+游览”、“短途运输+游览”的发展模式值得持续关注,兴许可以发展成为通航业一个可持续的赢利点。飞行培训是通航发展的基础工程,与飞行培训结合还有稳定队伍、提高飞机利用率、发展潜在客户、传播通航文化等功能。与短途运输结合可以开发出更加丰富的产品,如兼具运输和观光的旅游产品就更具吸引力。 5.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苹果公司通过创新推出iPhone,创造并不断满足了消费者的新需求,不仅一举打败昔日的手机巨头,把自己推上美国市值最大公司的位置,而且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以至于没有手机都不知该怎么生活了。华为公司通过不断的创新,也让自己站上了中国手机一哥的位置,并有能力向苹果、三星等巨头发起挑战。而最近的中兴断“芯”事件,也再一次警醒我们:创新,唯有创新才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当下空中游览产品缺乏创新,供给存在低质量、同质化、替代化的倾向。多数企业在低质量、同质化的直升机空中游览产品上杀红了眼,利润一降再降,还面临着被动力伞、三角翼等价格更低的空中游览产品替代的风险。笔者认为,通航企业在不断提高现有产品供给质量、提升游览体验及配套的同时,应大力激发自身创新动力,充分利用好民航局的政策大红包,加强与景区、线上旅游平台、旅行社、酒店、航空公司等所有可能的伙伴的合作,不断开发诸如异地短途观光、“培训+游览”、“短途运输+游览”、与旅游相关的组合产品、联程产品等品类丰富的游览产品,不断满足游客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在创新中寻找和确立自己的位置。 当前我国空中游览市场还在发展中,发展空间和潜力依然很大。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空中游览的发展也需要通航业界沉下身子、耐住性子、久久为功,推动空中游览成为通用航空的一片沃土。 文章来源:中国民航网

上不了天落不了地 通用航空产业薄弱潜力巨大

上不了天落不了地 通用航空产业薄弱潜力巨大

文:恒大研究院 任泽平 沈明辉 连一席 前言 开放带来新的投资机会。近年来中国通用航空产业在各类政策的引导下,发展条件日益成熟。但是,我国通用航空“上不了天、落不了地、产业薄弱”的问题仍然存在,巨大发展潜力仍待释放。 正文 1,国际经验表明,通航产业对国土面积大国具有重要价值 通用航空是指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短途客运货运、农林喷洒、医疗救援、旅游娱乐、航空培训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通用航空产业是以飞机制造为核心,涵盖通航运营、综合保障、延伸服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具有产业链条长、服务领域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将成为国家带动投资、促进消费、推动转型的重要选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通用航空相比公路和铁路交通,具有建设成本低、布点灵活等优势,可满足地面交通不便地区的客运货运需求,具有巨大的交通、经济和国防价值,因此世界上国土面积排名居前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通航产业均较为发达,中国与上述国家相比差距巨大。从通航飞机保有量看,美国、巴西分别为21万台、1万台,中国2017年仅2984台;从通用机场看,美国、巴西、澳大利亚、加拿大目前分别拥有2万座、3350座、2000座、1200座,而中国截至2018年6月已取证的通用机场仅168座;从通用飞行时长看,美国达2480万小时,中国2017年仅81万小时。中国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严重不符。 通用航空业对各国经济发展有重要价值,2017年仅全球通用飞机制造环节收入就达202亿美元。根据美国通用航空制造商协会(GAMA)数据,美国通用飞机制造收入约105亿美元,占全球52%,通用航空相关产业2015年为美国经济贡献了2190亿美元的总体经济产出,占GDP的比重超过1%,并提供了110万个就业机会。 美国通用航空业处在世界领先地位,在政策方面,上世纪90年代,美国提出“小飞机运输系统”(SATS)计划和“空中高速公路”(HITS)计划,极大推动了美国通用航空发展。在基础设施方面,美国通用机场达到2万座,其中3/4为私人投资,民间资本参与度高,此外领先的飞行服务网络,完善的后勤服务体系,对通航飞行实行最小限度的管理理念,有效降低了通航飞行成本,极大促进了产业发展。 2,通航产业在经济、社会、国防领域潜在贡献巨大 通用航空产业链条长、服务领域广、带动作用强,承载着提升高端装备制造能力、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善民生和升级消费的使命,可同时服务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将成为国家带动投资、促进消费、推动转型的重要选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从产业上游来看,航空工业是国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产业链条长,技术附加值高。通用航空的直接关联行业包括飞机制造及维护、机场建设与运营、地面保障体系等,蓬勃发展的通航产业将驱动航空领域技术创新。通用航空的间接关联行业包括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机械制造、自动控制、电子信息等一系列高科技产业,通用航空的联动作用将推动相关高科技产业发展。 从飞机制造领域看,国内需求增长稳健。2017年我国通航机队规模达到2984架,同比增长15%,新增389架飞机,近10年复合增长率13%。预计目前每年通航飞机销售规模300亿左右,未来将保持稳定增长。通用航空飞行小时数从2010年37万小时增长到2017年84万小时,年均复合增长率12%,直接带动保险、航材、油料等关联产业收入。 从机场建设角度看,每年可带动百亿级别的建设投资,同时后续机场运营也将带动相关产业收入。不同级别通航机场的建设投资在5000万至5亿元,按照“十三五”期间新建200个通航机场的预计,通航机场建设投资规模约500亿元。 从产业下游来看,通用航空用途广泛、运营形态多元,兼具生产工具和消费品属性,可同时服务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服务领域广,带动作用强。比如通航运营可服务第一产业的农林喷洒、航空播种、航空监护等,服务第二产业的航空探矿、管线巡视、石油飞行等,服务第三产业的短途客运、短途货运、公务飞行、航空运动、旅游娱乐等。全球60%的通航飞行量是服务于交通出行、运动娱乐以及医疗救援等。 通用航空另一大重要价值在于“服务社会”,通用航空运营公司多,覆盖范围广,机型灵活实用,可在抢险救援、医疗救援、警航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其中航空医疗救援被称为“最高效的救援方式”,目前发达国家大多建有完善的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德国的直升机空中救援能实现15分钟覆盖全国;美国的航空医疗救援覆盖了60%的洲际公路网络,能够为84.5%的人口提供20分钟内抵达的服务。我国航空医疗救援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通用航空的发展是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有益之举。通用航空是集“军民融合”属性为一身、最富“寓军于民”潜质的民用领域之一,加强通用航空国防能力建设,把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民航后备力量结合,可以补充低空和短途投送力量,同时为部队提供充足的航空相关人员储备。 3,我国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一是“上不了天”。我国目前实行空管空防合一的空域管理体制,低空空域管制严格,低空管理体系和空域资源规划有待完善,同时低空飞行存在一定飞行安全隐患,导致有关机构对低空管制放开十分谨慎,成为制约国内通航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是“落不了地”。由于低空政策管理严格,通航产业发展缓慢,通航机场审批繁琐,投资回报率低,导致地方政府、民间资本对通航机场投资建设不积极。截至2018年6月国内共有取证通用机场168个,虽然各省规划至2020年建设612个通用机场,但2017年至今新增建设或者运营的通用机场仅35个,相比美国2万个通航机场,我国通航机场建设缓慢,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三是“产业薄弱”。我国通航市场需求尚未释放,通航制造、运营、服务等环节没有形成庞大的消费基础,导致我国通用航空研发制造能力较弱,国际竞争力不足,通航运营服务处于发展初期,产业链中的企业数量和规模都相对有限,产业活力有待激活。 4,加速发展我国通用航空产业的政策建议 通航产业兼顾科技与消费,在带动投资、促进消费、推动转型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改善通航产业投资环境,建议从空域管理体制、空域资源规划、机场建设、飞机制造、区域试点等5个方面推进。 1、理顺国家空域管理体制,划分军航民航空域的权力责任,改进现行空域管理模式,从体制上解决空域管理问题。应重新界定军民航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中的飞行安全责任,在民航交通管制区域内的通航飞行活动,应由民航全权负责,使军航从繁重的飞行安全责任中解脱出来,消除军航对低空管理改革的安全顾虑。建立军民空管联合运行机制,完善空域管理法律法规,加强低空管制能力建设,逐步减少通航审批环节与运营限制。 2、强化国家空域顶层设计,加强国家空域资源的统一规划,实现全国空域分类划设和管理。积极借鉴航空发达国家经验和作法,综合考虑军航民航空域使用需求,对全国空域进行统一规划。同时加强全国干线航路网规划,推进单向大通道航路规划和实施,推进终端管制区建设,加快繁忙终端区空域优化。努力在空防安全、飞行安全与通航飞行之间实现最优方案,满足民用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和军事航空的空域需求。 3、补足通用机场建设短板,科学谋划按需布局,调动各方投资建设积极性。未来通用机场布局应贴近市场、服务需求,着眼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区域协作,合理搭配民用运输机场与通用机场,统筹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通过放松管制、税收补贴等配套政策,调动地方政府、民间资本等参与方积极性。 4、提升研发制造能力,鼓励科技创新,构建完整的通航产业制造体系。建议通过出台配套产业政策,构建国家级通航研发体系、创业平台、工程中心,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优价廉、适用于我国通航需求的飞机整机与关键部件生产制造,提升我国航空制造业水平,全方位降低我国飞机购置成本。 5、结合各地区需求特点,侧重不同通航业务发展。比如东部地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公务飞行、医疗救援等需求旺盛。西部地区地广人稀、地面交通不便,亟待发展短途运输服务,方便民生出行、货物运输,同时还可为国防维稳与应急救援提供飞行基地。 通过实施以上5个方面的改进对策,逐步解决我国通航产业“上不了天、落不了地”的问题,进一步释放产业发展活力和潜力,发挥通航产业在经济、社会、国防领域的重大战略价值。 文章来源:飞行邦

飞行员日常必备的飞行装备会有哪些?

飞行员日常必备的飞行装备会有哪些?

想必大家都见过飞行员的标志之一——飞行包,在不穿飞行服的时候,这个包基本就是飞行员最明显的标志了,里面到底装着些什么东西呢?现在让我们一起把包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看看这里面的玄机。 对于飞行员而言,必备证件有:飞行员执照、体检合格证、登机证、健康证、飞行经历记录本 、航线记录本(航图以及飞行资料)、应急合格证、危险品运输合格证、国际/地区航班的护照/通行证。 检查单(checklist) 飞行检查单是专门为飞行安全制定的文件。他经过了飞机设计师,工程师,以及试飞员的全面分析,周密考虑和严格论证。他是理论和实践完美结合的产物。所以,飞行检查单表面上看只是飞机运行各个阶段对飞行安全最重要操作步骤的简明罗列,实际上是许多人智慧的结晶,前人经验的总结,有的还是血的教训。简单来说他具有以下作用: (一)按照先后逻辑顺序实现飞行程序。 (二)防止动作遗漏,防止操纵失误。防止为后面的飞行阶段留下安全隐患。 (三)紧急情况下快速地,以安全优先为目的地为飞行机组提供必须的关键步骤和重点信息。 在飞行正常情况下它能让飞行机组按照逻辑顺序实现飞机系统功能,以合理顺序完成飞行各阶段的程序和工作。在飞行特殊情况下它能让飞行机组按照优先顺序进行处置。因此,检查单是飞行中机组必须严格执行的最重要指导性文件,是飞行安全的最后屏障。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形势复杂多变,选择多种多样,精神压力巨大,时间又异常紧迫,及时使用相应检查单,能帮助机组迅速采取合理有序的应对行动,从而化险为夷,或者把损失减到最小。现实中,检查单不知挽救了多少飞机。所以,看似平淡无奇的检查单,实质上是飞行安全的护身符。 导航图 导航图也是飞行的必备物品,它为飞行员提供了在各种气候条件下所需的一切导航信息。导航图的种类很多,包括目视区域图(VFR Sectional Chart),机场地区图(Terminal Area Chart),世界航空图(World Aeronautical Chart),机场/设施索引簿(Airport/Facility Directory),仪表低空航道图(Low Altitude Enroute Chart),仪表高空航道图(High Altitude Enroute Chart),机场程序(Terminal Procedures)其中包括标准仪表离港程序图,标准到港路线图和仪表近进图(Standard Instrument Departure,Standard Terminal Arrival Route,Instrument Approach Plate)。 这些导航图按地区划分,或是折叠大图或成本装订,所有内容都按时更新。以目视区域图为例,全美国大陆共分37个区域,一区一图,双面彩色印刷,每 196天更新一版。这张图上信息包括区域地形,空域划分,机场信息,无线电地面导航设施,地面障碍物等等。是目视飞行从制定飞行计划到执行飞行的基本导航信息来源与依据。飞行员并不需要订购所有这些导航图,而是依据飞行的需要而定。比如说一次从纽约到波士顿的目视飞行,只需要一张纽约目视区域图和东北部机场/设施索引簿。相比之下,如果要准备从纽约到佛罗里达的全天候飞行就需要大约10张图和8本图簿。 膝上图夹(Kneeboard) 膝上图夹是飞行员的办公桌,一般为三面折叠,中间后面有带子,飞行的时候绑在右侧大腿上,打开后两侧的口袋里可以装各种导航图、检查单、飞行计算器和笔。中间有一个硬质的夹板,夹上白纸用来笔录如天气报告、空管指示、无线电频率、时间与燃油量等各种信息。膝上图夹也有它的缺点,比如飞行员使用的时候需要低头。不断的抬头低头是仪表飞行的大忌。在云雾里看不到机舱外的任何东西,加上频繁的头部活动很容易产生空间紊乱感。因此很多仪表飞行员也会使用方向舵夹板,夹上仪表近进图这样的关键图表,需要看的时候就在眼前,大大减小了安全隐患。 耳机(Headset) 飞机一般飞行的高度是在高空万米之上,由于飞机强大的引擎,同样也伴随着强大的噪音,噪音主要是发动机产生的, 飞机引擎噪音即使在平稳飞行状态也在90分贝以上 ,对听力和身心的危害不言而喻。 飞行员长期工作在高噪音的环境下想想就知道危害有多大了。 所以降噪耳机运用而生,飞行员戴上降噪耳机,能够极大的降低耳道噪音,更能保障飞行安全了。飞机上通话系统(通常也称“机通”)。机通除了可以隔离外界噪声,保护听力,还能提供飞行员之间以及和塔台的通话。 飞机通信系统主要用于飞机与地面之间、飞机与飞机之间的相互通信;也用于进行机内通话、旅客广播、记录话音信号以及向旅客提供视听娱乐信号。 飞行记录簿(logbook) 飞行记录本详尽要求飞行员在执行每一次航班任务时,填写飞行日期、航空器型号、航班登机号、航段记录、航班号、着陆次数、飞行员的飞行经历时间以及机组的飞行讲评情况等。 飞行经历记录本,为飞行员提供了每一次执行航班任务的详细、规范的记录。这些记录,不仅对公司随时掌握飞行员的飞行任务,飞行时间,飞行状态等有据可查,同时,对飞行员本身良好的飞行习惯,严谨的飞行作风,认真的飞行总结等都大有益处。从长期来看,也给飞行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手电筒 世界大部分国家都要求飞行员有仪表飞行执照或特殊夜航执照才可以在夜间飞行。这个要求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夜航有很多特别的挑战。夜晚地面唯一明显的特征就是灯光,如果在人口稀疏的区域飞行,用地面特征导航甚至观察地平线都是很困难的。地形多山的夜晚目视起降对一个不熟悉附近环境的飞行员来说,不仅有挑战而且有危险。其实,在一个灯火通明的城市上空寻找机场也很困难。很多人认为机场跑道应该是最明亮的,其实恰恰相反,机场往往是城市里相对黑暗的区域,跑道灯光只有在正对跑道降落时才很明亮,如果从侧面看是很难辨识的。 夜晚的机舱也需要灯光,虽然各个仪表都有自己的照明,但夜航是离不开手电筒的。从地面准备开始,检查飞机的各个部位都需要照明。飞行时查看导航图,使用诸多的控制键,查看机翼是否结冰等等都需要有一个灵活方便的光源。夜航驾驶舱需要保持低光环境,所以使用的手电筒最好是红色光源。很多为飞行员设计的手电筒其实是可以安装在耳机侧面、帽檐上甚至是手套上。 手持航空卫星定位器(portable GPS) 很多飞行员的包里都有一个手持的GPS。航空用GPS种类繁多,价格从几百到几千美元。高档的GPS除导航外可以为飞行员提供即时的地形与天气信息,是很好用的“信息中心”。但现在越来越多的私人飞机安装了固定GPS,甚至全玻璃座舱。这些航电设备比手持设备功能要强大得多,所以正常飞行时飞行员很少会用手持GPS。但是如果飞机电力系统出差错,这小小的手持GPS就立刻变成关键的备用设备了,所以它在很多飞行包里总会有一席之地。 手持无线电对讲机(transreceiver) 和手持GPS一样,无线电对讲机也是很少用到但又很重要的备用设备。它是我飞行包里最后添置的东西。有一次我短途飞行中交流发电机突然失灵,一切电力设备都转为依靠电池供电。我关闭了不必需的设备并告知空管这一情况。在我快要降落的时候电池终于耗尽,无线电和应答器都断了电。飞机的雷达目标在空管的屏幕上骤然消失,我也无法与机场塔台联系。幸好当时无复杂天气,塔台又提前知道我的特殊情况,最后用灯光信号指示我降落。从那之后我的飞行包里总有一个手持无线电对讲机。 太阳眼镜…

加强“放管服”,力促通航发展!2018年民航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发布

加强“放管服”,力促通航发展!2018年民航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发布

2018年,民航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民航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效能真情服务 (一)持续简政放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取消“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登记”和“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已纳入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清理行政审批计划。 健全国内航线航班管理机制。印发《中国民航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完善管理工作流程、简化许可条件、规范自由裁量,进一步放开“北上广”大三角间的核准航线准入,对核准航线许可实施量化考核,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简化国内及港澳台航班计划变更手续,取消对航班计划调整的审批,所有临时飞行均实现网上审核。 规范国际航权管理。印发《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形成航权资源配置量化指标体系,打破“一条远程国际航线一家承运人”的规则,不断放宽市场准入,从简化航线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取消航班计划审批等五个方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国际航权使用效率,国内公司新开国际航线167条,其中涉及“一带一路”国家航线112条,新增巴拿马城、哥本哈根、爱丁堡、都柏林等远程航点。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提升行政审批网上服务水平,行政相对人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着力解决通航企业反映的办事繁琐、效率不高问题,削减审批流程,平均减少会签部门9个,审批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开发航空器国籍和适航证件办理系统,行政相对人“只跑一趟”即可领到相应证件。 (二)理顺机构职能 按照民航局党组“一二三三四”总体工作思路,研究提出民航局主要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并积极与中央编办沟通协调,加强民航行政机构履职能力。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强化各级民航行政机关空防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从民航地区管理局机关向监管局下沉政法专项编制,加强民航监管局空防力量,推进执法中心下移,切实做好空防监管工作,确保监管力量与监管职责相适应。 (三)不断优化服务 持续提高航班正常率。按照“控总量、调结构”思路,科学编制航季航班计划,严控繁忙机场预先飞行计划;激发空管系统改革活力,规范空中流量管理,缩小管制间隔;深入开展航班正常督导,加大繁忙地区航班延误整治力度,完善航班延误处置联动机制。2018年,在航班总量同比增长5.65%情况下,全国航班正常率达80.13%,同比提高8.46个百分点,创2010年以来历史新高。 狠抓民航服务质量。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航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民航服务质量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推出开放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使用、推进旅客无纸化出行、规范民航客票销售和退改签服务、推行机场候机楼餐饮同城同质同价等提升服务品质措施。建立完善旅客投诉集中受理平台,发布《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2018年旅客投诉总量同比下降16.1%,对航空公司和机场服务满意度同比分别提升2.2和1.9个百分点。 推行基本航空服务计划。落实“人民航空为人民”要求,开展基本航空服务课题研究,为在全国实施基本航空服务计划提供政策储备。加大对偏远欠发达地区居民基本出行需求航线的支持力度。在青海省开展为期两年的“基本航空服务”试点工作,2018年夏秋,涉及青海基本航空服务试点的机场每周增加22个航班。全民航支线机场通达性不断提升,支线航班量同比增幅高达18.6%,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强化宏观调控 推进民航强国建设。发布《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行动纲要》,明确了民航强国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一加快,两实现”的民航强国战略进程,确定了拓展国际化大众化的航空市场空间、构建安全高效的空中交通管理体系等八大主要任务和33项举措,调动全行业力量共同推进民航强国建设。 完善行业财经政策体系。研究提出民航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成为民航领域各项财政支出政策的基本制度依据。研究提出支线航空和中小机场补贴、基建贴息等办法修订思路,促进行业平衡充分发展。积极协调解决进口租赁飞机双重征税问题,扩围民航安全生产设备抵扣所得税优惠目录,由2项增加至10项,有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完成446家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促进行业安全发展。 完善行业发展规划。开展民航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民用运输机场建设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等中期评估和调整工作;加强机队运力调控,开展“十三五”运输机队规划滚动调整工作,促进机队增长与资源保障能力协同发展。 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民航运输飞机引进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批量采购飞机工作机制;发布《民航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28个项目总投资规模达1100亿元,积极吸引民间资本,优化民航领域投融资结构。制定“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民航领域条目,在保证产业安全的基础上放宽外资准入。稳妥推进民航运输价格改革,完善通用航空机场收费政策,调整航空煤油进销差价。 鼓励相关领域发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见》,科学有序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出台《关于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深化对航空物流发展规律的研究把握、优化航空资源配置等九个方面,构建更加完善的航空物流服务体系,促进航空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严控准入确保安全。严把新设运输航空公司和飞机引进的安全准入关,确保运行增量与综合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总体匹配,全年拒批分公司设立申请3次,全年净增飞机比年度规划减少58架。始终把航空公司、机场、空管单位的安全状况与保障能力作为航班时刻、航线资源分配和机场容量增减的重要依据,鼓励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好的企业优先发展。 (五)促进绿色发展 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民航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民航绿色发展。发布《民航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推动民航机场运行电动化、清洁化水平提升。建立航空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机制,夯实中国民航参与碳市场工作基础。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减排谈判与磋商,深化对外务实合作。 (六)服务国家战略 服务国家航空工业发展战略。提高适航审定工作效率,适应航空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持续推动C919适航审定和运行评审,大力推进ARJ21、新舟60/600、AC311等国产民机的航空器持续评审和设计改进,督促厂商提升运行安全服务的快速响应能力。在中国商飞设立适航办公室,加强对重点型号项目审定工作的服务力度。 推进世界级机场群及国际航空枢纽建设。与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民航协同发展 努力打造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 合作协议》,与广东省政府共同签署《关于推进广东民航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开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民航协同发展专题调研。分别会同河南省、黑龙江省编制实施《郑州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战略规划》《哈尔滨国际航空枢纽战略规划》。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适应形势与时俱进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按照民航十三五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工作安排,开展事故调查、飞行标准、运输规则、通用航空、机场管理、空管人员执照和设备、航空安保等重点领域的法规、规章审查工作,不断完善民航法规体系。全年审查规章38部,配合交通运输部审查并颁布规章20部。 配合司法部完成《民航法》第五次修正方案,落实通用机场使用许可、无人机管理、检疫机构改革等需求,对非公众开放的民用机场实行备案管理,授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作出特别规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立法提供法律依据。 (二)促进规章建设与时俱进 以“与时俱进”为立法工作指针,全面指导民航立法工作。清理存量,组织全面梳理法规规章,共征集到59家单位涉及73部民航规章的492条意见建议,逐一提出处理措施,与立法计划和规划对接落实;把住增量,将与时俱进等四方面要求全面纳入法规规章审查标准。 修订《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等规章,删除与当前民航发展不相适应的条款,增加规范新时期民航运输的相关条款,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开展各类法规清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开展不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民航领域军民融合、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排除限制竞争、证明事项、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文件清理工作。初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内容融入规章和文件合法性审查要点。  (三)重构通航法规体系 为更好支持通航发展,遏制过度监管、激发企业活力,支持国产民机参与通航发展,民航局从顶层设计的高度统筹通航管理思路,制定了“通用航空法规体系重构的业务框架、法规框架”(详见附件)。两个框架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中国通用航空整体政策走向、立法思路和制度设计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以确保通航法规政策的一致性,形成促进通航发展的政策合力。两个框架提出了通航业务模块化管理模式、从经营能力与运行能力两个维度对通航活动重新分类等多项重大改革创新。为固化通航改革成果以及解决通航亟需的问题,还对11部规章中与通航相关的规定进行了一揽子修改。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和要求,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启动增量文件合法性审核,明确过渡期安排,妥善处理稳定性与规范性的关系。 三、严守民航安全底线,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对民航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民航局党组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出台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九个方面26项举措,在各地区进一步细化为724条有力措施,逐项狠抓落实。 (一)加强三基建设 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加强监察员培训,探索培训新模式,开发网络视频课程424门、共129学时,不断强化法制人员的法律思维、提高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宣教活动,覆盖各类专业人员总数超过70万人;组织针对“飞行操纵能力”问题的安全专题宣讲,覆盖全体飞行人员;举办包含管理人员在内的安全类培训599班次,31591人次受训。 (二)完善行业安全管理政策 全面开展安全绩效管理,出台《航空公司差异化精准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和实施程序,试点航空公司分级分类管理,更加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出台《民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指南》,指导企事业单位规范安全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效能。 (三)推进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 启动民航行业监管执法模式调整改革的全国推广工作,采取清单管理方式,将民航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管职责整理为20个监管专业、316个检查项目、2350项检查内容,通过监管事项清单的方式明确监管边界和监管主要内容,解决监管职责边界不清、监管资源消耗过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持续收集、研究解决来自各方的意见建议,不断更新监管事项库。启动民航行业监管执法信息系统的试用工作。优化监管模式,采用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方式,指导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法定自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监管重点由“盯人、盯事”向“盯组织、盯系统”转变,固化改革成果。 (四)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行业监管 行政处罚、行政约见、运力调控、失信惩戒等监管手段不断丰富,安全监管“组合拳”力度加大。对责任原因事故征候多发、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41家航空公司、机场、维修单位实施运行限制,并通过安全检查、督查、约谈、通报等手段,倒逼相关单位摆正安全与发展等“四个关系”,强化“安全第一”思想。对64名违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行政处理,并首次与公安信息进行比对,取消10名涉刑飞行人员商业运行资格。对泰国越捷航空进行主运行基地检查,对3家外航予以运行限制,对13家外航清理注销在华运行许可。   (五)推进通航加快发展 多地试点推广通航经营许可与运行许可联合审定,企业获得许可时间由3至6个月缩短至最少8个工作日。降低私照训练和体检标准、降低维修要求,与联参、空军等部门加强协调,推动简化通航飞行审批手续。在各项政策推动下,2018年共126座通用机场获得颁证,是历年颁证总和的1.7倍;净增通航企业57家,总数达到422家;完成飞行94.1万小时,同比增长12.4%;无人机经营性飞行活动达37万小时。 出台《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做实通用航空分类管理。发布《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加快构建行业社会共建、军民融合发展、服务高效便捷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直面问题,转变观念,在通航审定监管政策、通航机场运行保障要求、防止过度监管等方面出台多项措施,简化程序和要求。 积极开展通航监管模式调整试点工作,在中南和东北地区管理局进行试点,完成通航分级分类监管模式、通航监管事项库、企业法定自查和信用管理工作机制、监察员和监管企业名录库、“双随机”执法机制等试点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工作。 (六)提升空防安全监管…

盘点丨2018年通用航空82条政策汇总

盘点丨2018年通用航空82条政策汇总

1月   民航局发布《关于调整CCAR-135部运行驾驶员体检合格证管理政策的通知》 2018年1月10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关于调整CCAR-135部运行驾驶员体检合格证管理政策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即日起,CCAR-135部运行驾驶员申请体检合格证时,体检标准参照CCAR-67FS标准执行,无需参加招飞体检和复查。 交通运输部发布《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 交通运输部以2017年第34号令颁布了《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8年1月19日起正式实施,国内投资主体投资民用航空业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民用航空业包括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等五大领域。 民航局发布《关于简化通航运营人装机器材适航挂签偏离申请程序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配合《关于下发通航维修法规要求释义和改进监管方式要求的通知》相关监管方式改进内容,便利通航企业运行,就《关于进一步加强通用航空维修管理的通知》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将通航装机的使用过器材的适航挂签偏离申请程序简化。 民航局飞标司发布《关于91部和135部运营人审定监管有关问题的说明》 《说明》指出,对91部运营人的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FSOP系统的工作流程和内容实施线上审定,各监管局不得私自设定或要求额外的线下工作程序或内容。 民航局印发《关于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民航局关于大力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要求、创造良好的通用航空发展环境,本着“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原则,充分体现航空产品设计、生产、运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对现有适航审定政策进行评估、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部分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予以简化和调整。通知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民航局发布《小型航空器实施135运行的简化程序》 由于CCAR-135部涉及多种航空器运行,既有小型航空器,又有大型航空器,既有飞机类别,又有直升机类别,载客数量从1人到30人,情况多种多样,实际运行中适用条款容易发生混淆。为简化和规范运行,特为其中的小型航空器制定本程序。 民航局发布《关于征求<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微型无人机禁止飞行空域和轻型、植保无人机适飞空域的划设原则,规定了无人机隔离空域的申请条件,以及具备混合飞行的相关要求,基本满足了各类无人机飞行空域需求。另外,《征求意见稿》突破现行“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的规定,对部分运行场景的飞行计划申请与批复流程作出适当简化;对符合条件的植保无人机给予了特殊政策,包括配置特许空域、免予计划申请等。 民航局发布《关于再次征求<通用航空管理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民航局运输司2017年启动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1号)修订工作,起草了《关于修定<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已按相关要求完成征求意见征集工作,经对收集到的62条意见逐一研究,充分采纳,对《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鉴于本稿修改幅度较大,再次征求各地区管理局意见。 民航局发布《关于实施运动驾驶员执照和私用驾驶员执照训练管理和执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除CAAR-141部中的航线运输驾驶员整体课程外,141部驾驶员学校和61部训练机构的单发飞机等级私用驾驶员执照课程可以试点使用CCAR-61部定义的初级飞机实施训练,训练的内容、时间和标准应满足相应规章的要求。 民航局飞标司发布《关于在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系统AMS中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系统(AMS)于2月1日起正式启用,颁证机关在收到体检合格证申请后5日内,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AMS系统以手机短信、AMS系统及云执照客户端(如适用)消息推送方式将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2月   民航局印发《关于大力支持通航人员参加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大力支持通航人员参加CCAR-66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包括增加通航人员考试专场,设置通航重点保障考点,加快新增考点布局等;同时,合理务实降低通航考试难度,深入扎实做好通航考试服务。 民航局飞标司印发《关于对部分通航维修监管问题的说明》 《说明》对2017年度通用航空监管工作专项督查所发现的部分涉及持续适航维修的4个问题进行了说明。 民航局运输司发布《关于明确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乘机凭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指出,限于乘机凭证篇幅有限,如难以完整印制“乘机须知”以及“服务合同中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等,可通过印制网址链接或其他便捷有效的查询方式提供相关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民航局机场司发布《关于实施<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管理局对通用机场行业监管均应统一到《办法》上来,《办法》发布前各自制定的通用机场建设、使用许可或安全运行等管理文件均应予以废止,《办法》发布后制定实施细则的,也不得在《办法》规定外增设管理要求,已增设管理要求的应予以取消。 民航局飞标司发布《2017年中国民航驾驶员发展年度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民航驾驶员有效执照总数为55765本,其中运动驾驶员执照805本,私用驾驶员执照3346本,商用驾驶员执照29062本,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147本,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22405本。 民航局发布《2017年通航企业经营信息报送考核情况》 《2017年企业经营信息报送考核情况》包括356家通用航空企业的考核结果,204家通航企业获得100分。 民航局就《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征求意见 《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适用于按照CCAR-135部运行的运营人实施直升机医疗救援,也适用于CCAR-91部运营人在应急情况下的非取酬直升机医疗救援。运营人实施直升机医疗救援通常都处于应急状态下,无需经局方审定获取资格。满足本咨询通告要求的运营人在实施运行前需向局方备案。对于紧急情况下偏离CCAR-91部或CCAR-135部的行为,运营人应在事后48小时内向局方递交书面报告。 民航局飞标司发布《2017年通用和小型运输运行概况》 为准确反映2017年度通用及小型运输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飞标司经过核实运行规范相关数据,同时对近几年积累数据进行横向对比,编制《运行概况》,从公司分布、飞行人员、运行种类和状态、航空器等方面全面、直观地予以数据呈现。 民航局飞标司印发《空中游览》咨询通告 通告适用于按照CCAR-91部及CCAR-135部实施空中游览的运营人,为从事空中游览的运营人和利益相关方提供必要指导和建议。此次修订增加了异地短途观光的定义和相关要求、调整了空中游览驾驶员资格要求、明确了空中游览场地的审定要求、允许甚轻型飞机实施空中游览运行、放宽了体验飞行机长资格要求等,同时依据《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民航发〔2017〕46号),对通航机场进行了重新分类。 3月   民航局适航司发布《关于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第二批)》 该《通知》在《民航局适航司关于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基础上,对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予以进一步简化和调整。《通知》指出,在《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对适航证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实验类适航证,主要用于航空爱好者自己制造、自行组装,以个人娱乐和飞行体验等活动为目的的轻型、超轻型等类别的航空器。实验类适航证的适航检查工作按照民航局批准的有关程序执行。 交通运输部发布《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实施系统、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保证民用航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民用航空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民航局飞标司印发《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咨询通告 通告在CCAR-135《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和《直升机安全运行指南》(AC-91-22)基础上,提供了上述因素的实用总结,并为规范直升机运行标准,提高直升机医疗救援的安全水平提供指南。 4月   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发布《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已取证的通用机场有81个,未取证的通用机场有220个,在建的通用机场有60个,规划建设中通用机场有377个。已使用的产业园有40个,在建和规划建设的产业园有87个。制造方面,已投产的有63个,在建和规划建设的有51个。空中游览方面,已开展的有88个,拟开展的为132个。 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 《办法》在《民航法》框架下,规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办法》指出,民航局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颁发及监管管理工作。 民航局公布《中国民用航空局部门预算(2018年)》 民航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37280.47万元。其中,通用航空发展(项)2018年预算数为38,134.4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对通航飞行作业和驾驶员执照培训给予补贴。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对《关于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的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

松毛虫扎堆危害大 飞机洒药来治它

松毛虫扎堆危害大 飞机洒药来治它

有这么一句歇后语,叫着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其实,对付害虫,您不要说是用高射炮,就是用飞机打它也不为过,4月2日,在黄冈麻城市五脑山林场的上空就上演了一幕飞机大战毛毛虫的好戏。 [evp_embed_video url=”https://www.tuncang.cn/wp-content/uploads/2019/04/a189ab1c76306a775032420bb78313e2.mp4″] 直升机所到之处,毛毛虫是死伤一片,这些奄奄一息的毛毛虫,名叫马尾松毛虫,它们可没有动画片里的毛毛虫可爱,是一种专门危害松树和其他树木的害虫。 在五脑山林场的一片松树林里,记者和林场的工作人员一起查看马尾松毛虫的虫情,发现在一段大约3米的树干上,就爬满了10多条马尾松毛虫,看来这里的马尾松毛虫的密度可不小,更可怕的是,这些马尾松毛虫相互勾结,形成团伙,日夜不停的在松树林里捣乱。 麻城市五脑山林场管理处副主任周敦辟告诉记者,马尾松毛虫主要是吃松树的松针,它把松针吃光了,松树就没办法光合作用,如果马尾松毛虫周期性大暴发,能够造成整片整片的松林死亡,危害非常大,被称为“黑色的森林火灾”。 在一株松树苗的枝条上,吸附着十几条马尾松毛虫,周敦辟认为,这属于马尾松毛虫中度发生,现在发现的这一代马尾松毛虫是越冬代马尾松毛虫,越冬代每条虫结茧后可以产卵两三百粒,两三百粒孵化出来就是两三百头虫,所以越冬代如果不防治或者防止不及时,就会造成马尾松毛虫的大量发生,形成大的马尾松毛虫灾害。 马尾松毛虫具有一定的毒性,危害人和牲畜的神经系统,被马尾松毛虫蚕食的松树残留物如果流进水田,还会造成污染,除了在树上活动,马尾松毛虫幼虫还会转移到周边村民的家中,给乡亲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麻城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技术员艾景荣说,根据前期在全市各乡镇和林场等地监测点进行的调查摸底,发现单株虫口达到了10条以上,基于这个数字,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决定进行飞机打药防治。 据森防站工作人员调查,目前,麻城市有56.5万亩林区发生马尾松毛虫危害,其中,危害较重的有30多万亩,涉及乘马岗、顺河等12个乡镇和林场。从3月31日开始,麻城市林业部门租用屯仓(湖北)通航公司飞机,向马尾松毛虫虫害发生林区,喷洒高效、无公害生物杀虫杀螨剂,进行集中防治。 “相比人工,飞机防治成本低,抢时间,防治效果好。”麻城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技术员艾景荣说,3月底到4月初,是马尾松毛虫危害的高潮期,也是进行防治的最佳时机,此时的马尾松毛虫处于3龄到4龄的幼虫期,现在及时喷药防治,可以将其直接杀死,防止其蔓延繁殖和造成更大的危害。 麻城市林业局副局长陈世伟告诉记者:“目前我们是分两个起降点,每天有3架飞机同时作业,天气情况良好的情况下,预计10天左右,可以完成全市的防治作业任务。 记者从省林业部门了解到,马尾松毛虫是我省广泛分布的周期性害虫,一般发生周期为3到5年,2016年至2017年为发生高峰期,发生面积130.4万亩,同比下降49.6%。在黄冈的麻城、红安等7个县市,和武汉黄陂、江夏等3个区,以及咸宁通城等地危害仍然较重,在宜昌的夷陵区、远安县等地还局部暴发成灾。2018年,全省马尾松毛虫防治作业面积163.2万亩,较好地控制了虫情危害。 文章来源:湖北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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