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斯特龙48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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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和设备 劳斯莱斯250-C20W型Turboshaft发动机、150A启动器/发电机、本迪克斯燃油控制器、直线式回油过滤器、夸脱容积滑油箱、滑油冷却器及管线、氮气微调舵机、两个引擎芯片探测器、扭矩测量传感器、引擎温度及压力传感器、双涡轮颗粒分离器。

航企半年报密集发布 通航大会签约总额达346亿

航企半年报密集发布 通航大会签约总额达346亿

上层动态 局方动态 民航局印发《141航校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近日,民航局飞标司印发《驾驶员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指南》。指南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CCAR-141)第103条(a)(3)和(a)(4)款制定,目的是指导CCAR-141部驾驶员学校建立符合驾驶员学校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QMS)和安全管理体系(SMS)。

屯仓通航召开“安全大检查”学习教育会议

屯仓通航召开“安全大检查”学习教育会议

8月22日,为宣传贯彻民航总局发电【2017】2044号 “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要求部署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屯仓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召开了全体员工“安全大检查”学习教育会议。 本次会议由屯仓通航航安部经理杨成组织,总经理李波参与整场会议并对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做了相应补充。 民航湖北监管局航安办王斌主任和吴金伟对开展安全大检查提出要求:认真排查整治隐患,制定措施整改落实。   根据局方要求,屯仓通航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就各部门存在的隐患自查排查,确保隐患治理及时有效,飞行安全风险可控。 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要求部署 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民航安全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把“坚持民航安全底线,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惩违规违章行为,彻底治理重大隐患问题,坚决限制直至取缔触碰安全底线的问题单位,坚决遏止事故隐患苗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阶段任务 范围:行业所有生产运行单位。 时间:2017年7月至10月。 (一)2017年7月:全面开展,单位自查阶段 各地区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要求指导辖区排查、治理各种隐患。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工作要求,盯住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各生产运行单位全面排查自身安全风险和隐患,在已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查改力度,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和隐患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监管部门。 各地区管理局要于7月12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7月底前将动员部署情况报民航局航安办。各运行单位在7月底前将自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报民航局行业安全隐患库管理工作组。 (二)2017年8月至9月:深入检查,集中整治阶段 各地区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明确事项、内容和标准,在辖区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单位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要尽快落实责任人并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注意与地方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力度,曝光重大隐患和严重违规违章行为。 各地区管理局要将大检查开展情况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9月1日前报民航局航安办。 (三)2017年9月至10月:行业督察,巩固提高阶段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民航局将对安全生产压力大、风险隐患多的地区和单位开展重点督察。 各地区管理局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10月8日前报送民航局航安办。11月1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机制、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是否建立和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必要的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层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晰、岗位配备是否到位,责任的落实措施是否可实现等;监管单位落实合格证管理和属地监管职责的情况,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和效能发挥的情况。 (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运行单位安全保障设施、装备的配备和管理维护情况,危险源识别、评估、管控等方面;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隐患闭环管理的情况;近期行业安全检查中局方检查,督察发现的隐患问题按时整改完成情况。 (三)各运行单位落实“三基”建设要求情况。包括:关键岗位人员资质管理、培训是否到位;建设是否真正到班组,安全压力是否传导到每位员工;一线班组技术能力培训、安全理念教育以及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 (四)应急管理和信息报送情况。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如一线单位岗位人员应急培训组织、能力考核,应急装备物资的配备,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等;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等值班纪律的执行情况;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执行,信息渠道是否畅通等。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安委明电〔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重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国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小钢铁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尾矿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铁路、民航、城市地铁、城镇燃气、涉爆粉尘、冶金、旅游船舶、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SW-4直升机

SW-4直升机

SW-4直升机可装备霍尼韦尔公司(Bendix/King)的Garmin无线电导航仪表,用于目视飞行规则/仪表飞行规则的日夜飞行,同时可装载扬声器系统、搜索等、提升机、机内通话系统等,特别适合于警用执法。该机型在全球广泛用于空中执法、巡逻、VIP运输、航拍等。

MXT-7-180固定翼机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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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的4座单发飞机,是速度、简易性和多功能的传奇组合。惊人额短距起飞和着陆,使他们最适合在世界各地短的跑道或崎岖的野外运作。加浮筒后,也可以在江、湖、海上自由起降。凭借其丰富的多动能性,车用燃油和柴油/喷气燃料发动机的选择,一流的质量和在200米跑道或水域起降的优势,莫尔飞机非常适合中国目前和未来的通航市场。

M-9-235固定翼机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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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4次民航局新闻发布会看通用航空发展

透过4次民航局新闻发布会看通用航空发展

从2017年5月开始民航局每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民航局新闻发言人和相关局司负责人围绕一系列议题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民航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的举办,体现了民航行政机关扎实改进新闻信息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是民航局打造透明政府、践行“发展为了人民”理念的具体表现。 民航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的举办,体现了民航行政机关扎实改进新闻信息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是民航局打造透明政府、践行“发展为了人民”理念的具体表现。 从5月16日至今,民航局已成功举办了4次新闻发布会。小编特整理了历次发布会上介绍的通用航空发展情况以及议题,可以看出近期我国通航发展的趋势,值得大家关注! 新闻发布会公布的通航数据一览 (注:/表示未公布信息) 5月新闻发布会 时间:5月16日 通航数据:4月份全行业实现通用航空飞行7.6万小时,同比增长13.9%。 截至4月底,全国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通用航空企业共335家;通用航空器在册数为2147架。 通航议题:无人机管理情况 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瑞庆:首先,我想简单介绍一下近期民航机场受无人机等升空物体影响的情况。 近期无人机干扰民航机场运行的事件频繁发生。成都地区4月份以来(截止到5月4日)连续发生8起无人机扰航事件,其中6起影响航班运行,造成138架次航班返航备降。就在上个周末,5月12日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又受到无人机影响,造成43个航班备降,2个航班返航;地面等待延误航班67架次,58个航班取消;候机楼滞留旅客6000人。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给旅客生命安全和民航正常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第二,我想介绍一下民航一直以来所开展的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方面工作。民航局高度关注民用无人机的安全、发展和管理,主要从组织协调、法规标准、分类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手段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1)加强组织协同。民航局积极参与空管委办公室无人驾驶航空器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承担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适航管理、操控人员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在局内建立了无人机专项工作机制,由分管局领导分工负责,总工程师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协调研究相关工作。 (2)创新管理方式。民航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对此类无人机进行管理。同时,根据无人机飞行活动对航空、公众、国家安全的影响程度,对无人机操控人员、登记注册、航空器适航、经营活动、空管服务等进行了分级分类管理,对于重量较轻、飞行范围有限、能可靠超控的无人机活动采取相对简便的管理方式;对于大型无人机,按照有人驾驶航空器严格管理。 (3)建立法规标准。民航局早在2009年就开始研究制定民用无人机管理的规范,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规范民用无人机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 (4)规范人员资质。目前,民航局共认可200多家无人机操控人员培训机构,核发1万4千个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5)丰富技术手段。民航局建立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管理制度,目前已有三家云平台为无人机飞行提供服务,今年共实现5.48万架次的无人机飞行跟踪管理。同时,正在开发无人机登记注册平台、经营管理平台和监管预警平台等。 第三,向大家介绍一下近期民航局正在采取或者将要采取的措施。针对去年以来无人机影响民航运行事件多发的态势,民航局以细化要求和技术防范为重点,正在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注册。民航局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将于5月18日将上线运行,6月1日起正式对质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同时,正在积极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2)发布民用机场保护范围数据。我们将于5月18日发布首批155个机场保护范围数据,后续还将不断补充、完善。需要提醒的是,在限制面保护范围以外,飞行活动也还是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规要求,不能对民航飞行安全和正常造成影响。 (3)逐步规范无人机开展商业运营的市场秩序。正在制定使用无人机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准入管理规定,针对发展特点和需求,拟将农林喷洒、空中拍照、航空摄影和执照培训四类主要经营项目列为许可对象,同时配套开发无人机准入和经营活动监管平台。 (4)立刻开展无人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空管委的要求,民航局已经召开了全行业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布置无人机专项整治任务,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的优势,配合地方政府、公安等部门建立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好民航对民用无人机管理的各项职责,综合施策确保民航飞行安全。 6月新闻发布会 时间:6月13日 通航数据:5月份,全行业实现通用航空飞行7.7万小时,同比增加8.8%。 截至今年5月底,通用航空器在册数为2185架。 通航议题:无人机实名登记情况 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副司长王京玲:民航局在今年5月16号的时候颁布政策,要求从今年6月1号开始,要求在中国运行的民用无人机进行实名制登记。这个政策出台以来,得到无人机广大用户、制造厂、协会、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根据我们的统计,截止到昨天6月12号,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注册登记的民用无人机,已经达到4.5万架,这个数字应该还是挺振奋人心的,还是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 为了更过开展无人机实名登记工作,让我们政策落地,让更多人熟悉我们实名登记系统,民航局也采用了多种手段,对我们实名制登记政策和系统进行了宣贯。根据我们在宣贯过程中征集到的一件,我们也一直不断对我们实名制登记系统进行完善和修订。应该说,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已经采取了严格的信息加密措施,对用户信息进行了严格的保护。所以,也请广大注册登记的无人机用户放心。 下面想再介绍一点,我们当初在制定实名制登记政策和开发系统的时候,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我们所追寻的,就是:尽量不增加业界的负担,也不增加行政的成本,出于这种考虑,我们的注册登记系统,应当是非常简单的,界面是非常友好的。相关政策的出台和系统,是基于我们充分相信公民的素质,基于这种情况下研发的。 但是,我们现在也发现,少数的无人机用户没有正确的填写个人信息。我们也想借这个机会说,诚实守信是我们公民的义务和基本素养,作为在实名登记的过程中,应当如实填写公民身份证信息,填写虚假信息是一种错误的行为。针对我们发现的这种情况,目前民航局在与有关部门进一步的沟通。对已经填报身份证的信息进行查证,希望广大无人机用户如实填写身份证信息。 未来,民航局将会从全寿命和全过程考虑无人机行业的发展。从我们来说,我们也将联合无人机制造厂、协会、院校、有关部委,成立政策专家研究组,研究制定适合无人机行业发展的适航审定管理政策。促进无人机行业健康、有序、安全的发展。 7月新闻发布会 时间:7月18日 通航数据:6月份,全行业实现通用航空飞行7.6万小时,同比增长5.9%。 6月份无人机影响运行开始呈下降趋势,与5月份相比无人机影响运行事件减少14起,影响航班减少205班。 2017年上半年,全国通用航空主要发展数据: 全国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通用航空企业共345家,新增31家; 通用航空器2205架,比去年增加109架; 新增通航机场6个。 完成通用航空生产飞行37.3万小时。 无人机实名注册,截至6月底无人机注册数超过7万架; 发布173个运输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保护范围数据。 8月新闻发布会 时间:8月15日 通航数据:7月份,全行业完成通用航空飞行7.9万小时,同比增加5.8%。   1-7月,完成通航飞行45.2万小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8%。 截至今年7月底通用航空器在册数为2224架。 通航议题:《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一年来民航局所做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下一步工作部署 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通用航空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航局对发展通用航空非常重视。7月25日,民航局召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回顾一年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筹划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 2016年8月,民航局召开通用航空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提出“让通用航空器飞起来,让飞行爱好者热起来”。一年来,民航局或与其他部委联合发布了40份相关规章和文件支持通用航空发展。 一是大力简政放权,取消和简化一系列行政审批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通过设置通航管理意见箱、通用航空供求信息平台等形式真情服务行业主体;…

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

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

7月1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旅游交通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旅游交通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中国通航发展的十大趋势

中国通航发展的十大趋势

任何社会和行业都有其发展的规律,房地产、电器、汽车、休闲、养生、旅游行业如此,通用航空的发展也不例外。经过几十年的磨练,经过近几年的升温,中国通用航空进入难得的快速发展期,其未来走向轮廓已初步显现。大势所趋,顺势而为,就会站在风口上,腾空而起,越飞越高。总体上看,中国通航呈现出十大发展趋势。

2017上半年新增31家通航企业6个通用机场

2017上半年新增31家通航企业6个通用机场

7月17日,2017年全国民航年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民航局局长冯正霖作年中工作报告,回顾民航2017上半年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明确2017下半年民航工作的重点任务。 2017年上半年,民航运行稳中有进,全国通用航空主要发展数据如下: 全国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通用航空企业共345家,新增31家; 通用航空器2205架,比去年增加109架; 新增通航机场6个。 完成通用航空生产飞行37.3万小时。 无人机实名注册,截至6月底无人机注册数超过7万架; 发布173个运输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保护范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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